第65部分 (第4/5页)
渐消失,虽然头发依然如此花白,皱纹依然如此深曲,但我却能敏锐的感到生命力在复苏的感觉。
生命是如此奇妙,对生的渴望又是如此的让人感动。
龙牙佣兵们在我的磨练下,早起已经成为习惯,很多人在晨跑时间前,就已起床练习圆光功,显然他们已经尝到了其中的乐趣,当规定的时间到了后,一声哨响,龙牙们在玛花和孟风的带领下,开始了每日必有的晨跑。
当然,燃枫镇的大操场是不够他们跑的,他们是在燃枫镇野外进行长跑。
玛花早在我的指示下,将我曾经教给她的轻功原理,悉心传授给参加跑步的每个佣兵。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在跑步时,让身体内那微弱的气流,在脚上如此流来流去是何道理,但对玛花的盲目崇拜,让他们完全自觉自愿的听从玛花的教导,自然某人也深信,如果他自己说这些话会产生相反效果。
经过长时间的肉体上的磨练,即使他们自己不控制气流的流动,在跑步时他们体内的真气,也会自觉的进行相应的配合。
所以龙牙现在的晨跑,已从以前的十五卡,延长到现在的三十卡,而他们所花费的时间,却没有多大的变化。
当然能做到这一点,是在晨跑中永远一路领先、神情淡然、即使跑到终点也不会喘一口气的玛花的功劳。
在她这个榜样的对比下,那些大小男人们即使跑得口吐白沫,也绝对不会有半句怨言。
当他们长跑回来后,天还只是蒙蒙亮,他们继续去燃枫镇的大操场上操练,此时疾风佣兵团也开始吹号晨练。
好在燃枫镇的操场比较宽大,即使容纳下龙牙和疾风二个佣兵团的人,也不显拥挤。
我站在操场边,观赏着疾风佣兵团的晨练。
疾风佣兵团曾经属于三级佣兵团,最辉煌时,人数达到过八百之众,但现在在操场上的疾风佣兵团不过二百余人,其实按伽斯特官方记录来说,疾风佣兵团已经解散,不复存在。
而现在的疾风,也是作为燃枫镇的护卫团的主力而存在,不过燃枫镇从镇长到镇民,都还是称呼他们为疾风,出于对他们的尊敬,我也用疾风佣兵团称呼着他们。
这二百余人骑在马上一手持剑,一手持盾,在他们年轻团长尼特。拉罕的带领下,似乎不知疲倦来回冲刺。
尼特手上长矛不时高举舞动,而骑兵队则在他的指挥下,不时改变阵列,从突破时的锥型阵型,变为正规冲锋的骑士方阵,再变为环形防御的圆阵。
尽管来回变换,但队形丝毫未曾散乱,可见平时训练有素。
虽然相距甚远,但重骑兵部队那堡垒般同时移动带来的威迫力量,却感受颇深。
此时,戴着黑盔的尼特,根本让人无法联想到他那腼腆的青涩模样。
相比而言,龙牙的训练就显得有些凌乱。
先是一系列来自地球的热身早操,然后是空手肉搏训练,龙牙的团员们热火朝天的一对一的如拼命般的“实战演练”,拳打脚踢,偷袭耍赖,丝毫没有一点高手的气质,有的人最后纠缠在一起在地上打滚,犹如流氓地痞。
看到这一幕后,丝毫不凌乱的疾风骑兵队形,竟然出现了一丝波动,竟然是这群佣兵,打败了曾经让疾风蒙受耻辱被迫解散的暴沙盗贼团!
毕竟这群受过正规骑士训练的骑士,很难理解来自地球的军事理念,在战场上只要活着,哪管你是用什么方式来打倒对手。
注重礼仪和气质放在战场上,本来就是一件可笑和荒谬的事情。
不过当看到一身红衣的玛花,没有加入这场混斗的行列,让这群骑士吁了口气,哪里知道,在初和我学空手道时的玛花,比眼前的这群男人还要狼狈。
空手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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