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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够了,再听你这套大道理我耳朵都快长茧了。”何孟凯挥挥手,不满的嚷。“总之,这是我的家务事,你最好少管为妙,省得惹一身腥。”
他说得很明白了,千寒对羽瑶的‘关心’,已令他暗地里有些不是滋味了。
沉着脸的千寒,调头便离去了,何孟凯冷眼望着他渐远的背影沉思。
千寒的关心像是带着似有若无的情愫。何孟凯知道,千寒绝非是那种夺人所爱的卑鄙小人,即使真有什么,他也不会允许自己付诸行动;至于羽瑶,她更不可能,她十六岁就跟了他,倘若她是那种见异思迁的女人,早就跑了,还会甘心嫁他、为他生子?
不平衡的纯粹是心理作用,他就是受不了有个样样超越他的男人喜欢羽瑶。
黎千寒好几次都劝自己别再管他们的事了,但每每羽瑶含着泪来找他时,他的心又软了。
他和孟凯是表兄弟。 姑妈一生守寡,带着唯一的儿子住在南部乡下,鲜少与亲戚往来;自从姑妈病逝后,早已厌倦乡下枯燥生活的孟凯,便决定北上闯天下,也就在这时候,他与千寒的关系才密切了起来。
孟凯首次登门拜访,带来的不只是大包小包的行李,还有羽瑶。
他们两人站在一起,就像金童玉女那般登对。浓眉大眼、笑容爽朗的孟凯,长得又高又帅,退伍不久的他练就了一身的结实,黝黑而精力旺盛,千寒几乎第一眼就喜欢上这个活泼的大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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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羽瑶,纤细娇柔,年少的她稚气未脱,生涩中带有一丝腼腆,清秀纯真的模样,像似沉静透明的搪瓷娃娃,相当讨人喜欢。
羽瑶的父母十分反对她和孟凯这个一无所有的小伙子交往,年轻人为爱义无反顾,最终还是选择了私奔;羽瑶留下一封信便离家出走,她爱孟凯,即使他是个穷光蛋她也要和他在一起。
他们俩一直同居到羽瑶发现自己怀孕,这才匆匆办理结婚登记,而且还是千寒从旁提醒孟凯的,要不将来孩子出生麻烦就多了。
千寒从一开始即协助他们找房子、找工作、认识这个多采多姿的大城市,三人的情谊也就在那时建立了起来。
然而,随着现实问题慢慢浮上抬面,一切都在逐渐变质当中。
好玩外向的孟凯,从小就不是块读书的料,高中肆业的学历找起工作来只能用‘四处碰壁’形容。粗活他不屑干,高薪又赚不起,一年十二个月他起码换了二十四个老板,没一份工作他做得久,每次他总有理;环境不好、同事不好、老板不好、待遇更烂,反正,不好的原因绝对与他本身无关。
孟凯的工作问题,最后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像是他身上的毒瘤。
羽瑶的条件和孟凯也相差不远,不同的是她安分守己、脚踏实地。她在住家附近找了一份超商收银员的工作,月薪普通但是合理,一个收银小姐能有多少能耐?她心知肚明。这样的薪水她就很满足了。
她默默从事着这份枯燥的工作,直到被孟凯给搞砸为止。
他就像疯了一样,喝得烂醉闹上了人家超市,硬是要拖着羽瑶走,离开前还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老板给狠狠臭骂一顿,骂他凭什么叫羽瑶加班,骂他吸血鬼、守财奴,羽瑶在哭泣中不住听见孟凯尖锐的谩骂声——这是爆发孟凯涉入赌博的第一个夜晚。酗酒只为输钱心情欠佳,连羽瑶下班时间都等不了而大闹超市,更是为一张几乎逼得他走头无路的借据,他又慌又怕,除了羽瑶他没人可商量。
“十——十万!”怀胎之初的羽瑶原已体弱,现在再加上这突如其来的恶耗,她差点晕厥。
“我连一万都没有,怎么拿得出十万?天蔼—”她泪流满面。“孟凯,你为什么这样糊涂?我们的经济已是岌岌可危,必须省吃俭用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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