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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那样,可以作为固定的符号和符号系统来被看待。一切都在变,都在路上,他们自身具备了前所未有的复杂性。所以,我从不相信闯入北京只是欲望在作祟,哪怕他仅为淘金而来;我也不相信铩羽而归仅是因为失败,哪怕他离开时破帽子已经遮不住了半张脸。那么,到底他们和北京之间达成了什么样的契约?我就是我想知道的,是人与城的秘密,也是人与城之间的张力,它推动小说沿着自己的道路往前走。

徐则臣 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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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1)

小峰在蓝旗营的一家饭馆里等我,透过雾气蒙蒙的玻璃我看见他坐在窗户边上脖子乱转,可能等急了。饭馆里暖气很足,进了门我有点鼻塞,空气突然就变粘稠了。外面可是很冷,我把风衣搭到椅背上,拿餐巾纸擦了擦玻璃,马路上的行人努力把脖子往锁骨里顿。两重天啊,我跟小峰说,我那小屋里暖气打死也上不去,害得我不停地跺脚,棉脱鞋都跺坏了。

“那还每周请我吃饭,”小峰说,“都穷成这样了。”

“一顿饭还是请得起的,你哥没到那份儿上。”我对走过来的服务员先伸一个指头,再伸两个指头。服务员明白,一个指头是一个大份芷江鸭,两个指头是两瓶啤酒和两碗米饭。脸早混熟了,我和小峰在这里吃了一年,基本上每周一次。这家馆子里的芷江鸭做得地道,一年了我们俩都没吃厌。

“最后一次,这是。”吃完了小峰抹抹嘴,“弄得我每到周末就想着这事。吃饭吃饭,跟尽义务似的。”

“啥意思?”

“没必要老请我吃饭。”

这小子,我请客还成他负担了。他是我弟弟,我姑妈的儿子,现在清华念大二,80后,挺懂事的孩子偶尔也会说昏话,我不能跟他计较。咱们是好哥俩。

“我是说,既花钱又耽误你的事。我知道你忙。”

我一下子没回过神来。我明白这小子没说出的意思是,每个周末都雷打不动地下馆子,他要为这顿饭不得不重新规划周末,其实也挺耽误他的事的。可是,我别的也做不了什么啊。姑父进去的时候跟我说,小峰就交给你了。姑妈也说,在北京,小峰就你一个亲人了。当时听得我鼻子发酸。什么忙都帮不上的时候,只能请吃饭。现在我不吭声,点上根烟。

“我想去看看我爸,”小峰说。

“没什么好看的。”

“我看看自己的爹也不行?”

“在里面挺好的,吃穿不愁,”我说。这也是姑父对我说的。两年多了,每次我去那里他都这么说。我好像应该相信他在里面过得不错,人明显胖了。当然我也不是经常去看他,没时间,跑一趟大老远的。没空你就别来了,常替我看看小峰就行。姑父语重心长,简直像托孤。他再两年就能出来了。我跟小峰说,“再忍忍,等出来了,你可以一天到晚盯着看。”

“哥,带我去,就一次。”他伸直右手食指对我隆重地许诺。就一次。

一次也不行。姑父说了,不能让小峰去,耽误他念书;还有,让同学和学校知道,影响小峰前途,找工作都是个污点。有个蹲班房的爹总归不是件脸上有光的事。

这个理由小峰十分地看不上。什么年代了,个人信息里又不要写家庭成分;老子是老子,儿子是儿子。我说是这么个理,但理是理事归事,天桥底下那个缩脖子的你看见没?就那个,穿灰棉袄的,对,向行人打手势的那个。

“我爸就那样?”

“差不多吧。不过你爸长得帅,收拾得光鲜利索,所以求人的时候也经常像在下命令。”

姑父是个办假证的,被警察逮了个正着,人赃俱获,而且场面还不太好看。那时候他刚跟一个叫路玉离的女人从床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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