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2/5页)
,这夜色实在就是一副春药,让淑女成了荡妇,绅士变成禽兽。宁愿在肚子里骂了声,望着屋内四散而坐一本正经的顾客,扑哧下笑出声。因为夜色,霓虹才金碧辉煌,而那里面总也有太多不可告人的肮脏。不过,谁又不脏?就算是孩子,来到这世上时也是满身血污。
衣冠禽兽呐。
所谓男女。
虽然人在很多时候连只禽兽都不如,可也真顾不及禽兽们是否会对此感到委屈,否则还真无法用别的词汇来描绘人这种东西。
宁愿暗自发笑,自己坐在这里又是干吗?
这些日子来,不知中了什么邪,满脑袋都是可笑的想法,若再这样下去,怕也得像前些日子闹得沸沸扬扬去深山古刹当尼姑剃光头的某歌星,对着青灯去念阿弥佗佛。
佛只是份心药,救得了人,救不了三千世界。
宁愿看表,快八点了,吴非还没有来,她会来吗?这是一个不该存在的问题。不是每个问题都有提出的必要。不管她是否记起自己,她都应该会来,一定会来。宁愿相信自己的直感,端起杯,轻轻辍饮一口。餐厅墙壁处已换上一个络腮男人,拿着把吉它,嘶哑在唱:
不管这世界是否看得起你
你都不能轻言放弃
跌倒了 再爬起
纵然泪水早已模糊眼睛
你都不能让它掉落大地
天上有星星
人间就一定有爱情
你要有信心
能把你击倒的只有自己
不管这世界是否看得起你
都要在意你自己……
吴非推门进来,听见这首歌。下午那男人正坐在餐厅靠窗处拿着杯酒,似乎正为歌声所陶醉。桔黄|色的光芒花瓣般撒落在他身上,这让他通体溢出一种温暖的孤独。吴非走过去,刚想与宁愿打声招呼。宁愿仰起了脸,四目交对,那股熟悉的味道又在空气中微微一晃。就在这电光火石的刹那,吴非终于想起了这男人是谁。整整一个下午,她绞尽脑汁,在水莲蓬头下起码发了个把小时的呆,还是不能想清楚。原来是他!吴非瞠目结舌,望着宁愿,傻眼,冷气就从周身毛孔往里钻,在手心泌出汗,脖颈发硬,胸口如绵,脸上的神情瞬息万变。他可是认出自己?心似小鹿,不争气地咚咚跃动。吴非轻咬嘴唇,略痛,既来之,则安之,何不大大方方坐下?何况这男人看起来也顺眼得很,他的笑甚是暖和,让人安心。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眸子里面似有某种晶莹的东西闪过,宁愿望着吴非在长长睫毛下亮晶晶的眼神,忙起身,“坐。”她确实美,五官像幅完美的作品浮在精致的脸庞上,红唇已无午时的苍白,柔软红润,眼睛圆,漆黑,眼角微向上翘,笑容像金色的向日葵。她好像认出了自己?看人的眼睛,推测别人的心灵,这是否真有可能?宁愿不敢断言她是否认出自己。她来了,而且正在坐下,这就很好。
人的表情实在太多,像无数面具,让人无法辩认哪一个后面才有心脏。而人,所谓的好奇天性,其实也就类似于偷窥欲,总也千方百计想去看清别人的心的所在。心是多么虚无缥渺的一种东西呀,且每时每刻都在跳动、变化。没办法,还是看不清。也大抵是因为这无可奈何,人们便把眼睛称为心灵的窗户,人总得要给自己一个能够安慰自己或说能欺骗自己的理由吧。至于能从眼睛里看出些什么,也多是姑且言之,姑且信之。
宁愿想着,拉开椅子,吴非左脚向前迈出一小步,稳稳地踩在椅子前方的正中央,目光凝视他,身子右转,膝弯下来,人已端坐椅上,双腿叠起,左腿置于右腿后,轻轻往旁边挪出角度,身体呈出一个写意“S”形,微微前倾,右手食指在桌上一弹,“你也坐呀。”
宁愿赶紧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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