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4/4页)
废品卖掉的东西,譬如纸盒、易拉罐、啤酒瓶等。翁史美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贫穷和忠诚,这两点都是她所需要的。鲁大鹏在城南有一间低矮的屋子,是他亡母留给他的,除了一套行李和几件简单的家具外,可说是家徒四壁。他卷起行李,把房子借给一个同他一样捡垃圾的人,轻手利脚就到零作坊去了。杨生情呢,他在屠夫中是文化最高的,高中毕业,很年轻,只有二十二岁,长得格外单细,像棵豆芽菜。他连续三年高考不中,神经有些不正常。他喜欢文学、音乐和摄影,常在街上抓拍一些他认为有艺术价值的场景。那天,两个中年男人因为在拥挤的人群中互相踩了对方的脚而大打出手,一个人打掉了另一人的门牙,而另一个人则揪住对方的耳朵不放,一副你死我活的架势。翁史美看见有个男孩举着相机在抓拍打斗的场面,她敏锐地看出了这个男孩有欣赏暴力的倾向,而且也悟出了他没有正当职业。她就上前与其搭讪,就近在一家面馆请他吃了一碗鳝丝面,把生意谈妥了。杨生情来到零作坊时,比其他屠夫们所带的东西奢侈多了,几本小说,一架照相机,一个小巧的随身听。他拍了无数幅屠宰场面的照片,每隔半个月就要进城去冲洗胶卷。透过照片,你能看见屠刀上的血和屠宰台上被苍蝇围绕着的已被肢解的猪,能看到廊柱上温柔的马灯,能看到屠夫叼着烟卷给猪煺毛的情景。屠杀使他兴奋和陶醉,他在零作坊渐渐成长为一个男子汉,个子长高了,留起了胡子,眼神不再是飘移不定的,而且敢和其他人一样无所顾忌地谈论女人了。而他刚来时,别人议论女人时,他都默不作声,眼睛里流露出轻蔑的神色。圆脸而光头的王军,他曾是个抢劫犯,刑满释放归来后,因找不到工作而故态复萌。翁史美是在一家储蓄所里注意到他的。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在填一张单据,但他的眼睛却盯着取款的那些人。有个中年妇女取了两千元钱出了储蓄所后,他就跟了出去,翁史美也跟了出去。他们相跟着走进一家小巷子,在一座灰楼前,中年妇女走进门洞,王军跟了进去,翁史美也跟了进去。当中年妇女掏出门钥匙,王军欲对她实施抢劫时,翁史美呵斥住了他。翁史美说:“你跟我干,没有这么大的危险,保证让你月月有钱可赚。”王军便含着感激之情来到了零作坊。至于另一个屠夫刘铁飞,他是拖拉机厂的下岗工人,上有老,下有小,老婆常年有病,生活拮据。翁史美是在市里蒙顺桥头那些出劳务的人中选中他的。蒙顺桥每天都站着许多等候雇主挑选的民工,他们黑压压地站成一排,脖颈下吊着一块纸牌,上面写着“油漆、刮大白、装修、搬家具”等字样,看上去像是即将被押赴刑场的犯人。有的时候雇主来挑选民工,他们为了争活干,有的还大打出手。翁史美见刘铁飞抢活抢得最凶,知道他是最缺钱用的人;又见他抢到活后会跟其他没有揽到活儿的兄弟拱手作揖,说“谢谢你们可怜我”,知道他又是仁义之人,于是就把他招到了零作坊。在零作坊工作的人,必须听翁史美的指挥。他们纪律严明,不许私自外出,更不许外出时带任何人回来。对他们的家人,他们也得守口如瓶,只是说在郊区的一家小工厂工作,不能常回去。几年下来,他们习惯了零作坊的生活,喜欢上了这血腥、隐秘却又自由的屠宰生活。他们晚上屠宰,上午睡觉,下晌时偶尔到田间帮助看门的王爷干点农活。王爷是翁史美从敬老院领来的。她看上了这老人的勤快。他姓王,叫王德顺,但因为他是零作坊里最年长的人,六十七了,所以大家就尊称他为“王爷”。王爷干瘦干瘦的,但他身体健康,耳不聋眼不花。他睡眠好,倒下就睡,每次只需四五个小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