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部分 (第2/5页)

山,这地方最近有山贼出没。你一个女人独自赶路不太安全,就跟我们一起走吧。我们是飞龙镇人。还能顺便给你当个导游。”

林阿娇感激道:“劳烦两位少侠了!”说完,脚尖一点。林阿娇一个纵身便骑到白马上,动作行云流水,显然身负上乘的轻功。

商量完,三人便结伴而行,骑着马准备一起前往飞龙镇。由于他们要连夜赶路,特地在八卦镇的集市上买了干粮。

傍晚时分,三人离开了八卦镇,朝西北方向驰行。

很快地,太阳下山了。天色暗了下来,能见度非常差,马于是跑不快。

山间的小径上,三匹马缓慢地奔行着。

“真是见鬼了,今晚的乌云怎么这么厚?”赵大宝抬着看了看头顶的天空,今天晚上原本有月光,只是乌云挡住了,“周围黑漆漆一片,马跑起来比蜗牛还慢。”

“赵镖师。试试这个吧。”这时,林阿娇从她马背上的一个白包取出一个像短棒的东西,呈圆柱体,表面有几个按钮。递给了赵大宝。

“林掌门,这是什么玩意儿?”赵大宝一脸疑惑。

“这叫‘手电筒’,是科幻小说派发明的。可以用来照明。”说完,林阿娇按下一个按钮。手电筒立即亮起了白光,照亮了前方一大片路。

“手电筒?真是好东西啊。有了它,夜间赶路就方便多了。”赵大宝好奇地问,“林掌门,这手电筒你哪买的,一个要多少钱?”

林阿娇道:“手电筒是科幻小说派的电器堂购买的,一根手电筒25两白银。”

“25两白银?”赵大宝一惊,“这也太贵了吧?这么一根短棒就要25两白银,它是金子做的?”

林阿娇道:“手电筒价格其实不算贵,真正贵的是电池。电池是手电筒的能量来源,手电筒必须装电池才会发光。一对普通的1号电池就要1两银子,它差不多只能照明两个时辰。要是用手电筒赶夜路的话,一个晚上必须用掉两组电池才够。”

赵大宝道:“科幻小说派真是穷疯了,任何商品都要涨价。林掌门,既然电池这么贵,还是把手电筒关了吧,否则这一晚上就要消费掉2两银子的电池,这相当于我半个月的工资,实在太奢侈了。”

林阿娇道:“没关系,我包里还有十组电池,足够用。”

听她一说,赵大宝这才反应过来,林阿娇可是百合小说派的掌门。虽然百合小说派是个小门派,但是做到掌门这个级别,显然不会差钱。

有了林阿娇的手电筒当照明,能见度大大提升,赶路的速度自然加快了。

两个时辰后,前方出现了一座高耸的山峰,正是断背山。

三人都知道断背山最近有山贼,自然多了警惕,林阿娇特地给手电筒换了一组电池,提高照明,以加快赶路。

刚开始还算顺利,只是当来到断背山半山腰时,周围忽然有异动。

“吁——”

赵大宝突然拉紧僵绳,把马停了下来,“小心点,周围好像有人!”

闻言,林阿娇拿起手电筒,朝四周照了照,在小径的两边长满着一米多高的野草,手电筒来回照了几下,林阿娇很快发现埋伏在草丛里几个人。

“别躲了,我已经看见你们了!”林阿娇喝道。

嗖!

顿时,十几道黑色的人影从草丛里飞蹿而出,挡住了去路,他们个个穿着黑衣,手握着大刀。

“你们是什么人?”赵大宝问。

“别管我们是谁!”一名匪徒厉声喝道,“想要活命,就把你们身上的金银珠宝全部交出来!”

赵大宝道:“原来是一群强盗!你们这些江湖中的败类,专门抢走别人的劳动成果,不仅对整个江湖的gdp没有任何贡献,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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