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部分 (第1/4页)

来没有看过她因为哪个男人而失态啊。

黄晓燕见到叶天南竟然趴在桌子上睡了起来,顿时咳嗽了一声,见叶天南依旧没有反应,顿时皱起了眉头,从台上走了下来。

见到黄晓燕走了下来,罗丽顿时替叶天南有些心急,悄悄地推了推叶天南,叶天南却是没有一点反应,反而转了个身,把头转向了那边,睡得更香了。

此时的黄晓燕已经走到身前了,想再提醒已经来不及了。

在黄晓燕的目光下,罗丽站起走到一旁。

黄晓燕随即走到叶天南身前,用手拍了下叶天南的肩膀。

“别闹,老子等下干死那个白猪不可。”叶天南一句话,顿时让场中静了下,随即全场爆发出大笑声。听到大笑的叶天南顿时意识到不妙,抬起头,见到黄晓燕因为愤怒有些扭曲的脸,赶紧站起了身。

“不好意思,老师,昨天晚上没睡好,保证不会有下一次了。”叶天南虽然没读过书,但是他人又不傻。赶紧首先就赔礼道歉。这样黄晓燕即使在愤怒也不好在责怪叶天南了。不然倒是有失她老师的风度。

“嗯,学习也要注意策略,不要太伤身体了,等下课到我办公室来一趟。”黄晓燕边说着,重新走回了讲台。

接下来叶天南自然不好再睡觉了,只好把目光重新转向了凌薇。

在台上一直注意着叶天南的黄晓燕顿时皱了皱眉。

“叶天南,你来翻译下这句对话。”黄晓燕教的是英语,

叶天南顿时心里一惊,站起身,见到台上的英语,顿时从惊讶变得自信起来,如果是其他题目,叶天南或许根本不知道怎么回答。毕竟让一个连小学都没上过的人,去回答一个高中的题目,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黄晓燕恰好教的是英语,叶天南在国际雇佣兵界,那用的就是英语。叶天南不仅精通英语,还会法语,西班牙语,俄罗斯语,等等语言,起码一百多种。

这与他执行任务有关,基本上世界各地跑,如果不精通当地语言,那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情,不可能每到一个地方就请一个翻译。

那样不仅麻烦,而且容易泄密。

“这句话翻译成天朝语就是同学们都很讨厌他,因为他经常拍老师的马屁。而且老师你写的也错了,我们天朝人习惯把这句翻译成thestudentalldislikehimbecauseheoftenpatstheteacher'sass。实际上这句应该是这样翻译的thestudentsalldislikehimbecauseheoftenlickstheteacher'sboots。以前在西方,臣民见到国王与王后往往要葡匐到地,亲吻他们的靴子。后来,人们将licktheboots引申为“为了某种目的而讨好某人”,它与天朝语的“拍马屁”含义一样。在米国英语中,“拍马屁”还有另一种说法,即polishtheapple,它典出以前的学生用擦亮的苹果来讨好老师。”

叶天南一席话讲完,整个教室鸦雀无声,全部一脸惊讶的看向叶天南,哪怕是对周围环境都漠不关心的凌薇也是眼神有些惊异的转过头看了眼叶天南。

只有出国的人才知道天朝式英语,只是适用于天朝自己,真正要想学好口语出国历练是必须的。当然了,在凌薇看来,口语不过是一种工具,只不过是国人习惯崇洋媚外罢了,把英语看的比天朝语还要重要。

身旁的罗丽,也是出过国的人,自然知道叶天南翻译不仅生动,而且非常标准,正确,甚至比她说的还要好,这么生动的英语,只有在国外生活了几十年的人才能说的出。

可是看叶天南那一身衣服裤子,也不像个有钱人啊。

站在讲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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