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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沒有人在這個地方等我了,多久了,我忽然一陣心酸,只覺得一向對男人太壞,活該做老姑婆,故此沒有後悔,只有內疚,決定對他好一點。
我戴著皮手套,一直想把手套拉平,他走過來,抓起我的手,吻了一下,我幾乎傻掉,又是呆呆的看著他,他有沒有弄錯?我們並不認識,我們不過是喝一杯咖啡的朋友,他怎度可以這樣!再洋派也不行。
他把手臂擱我肩上,一種「我們是兄弟」的感覺,小流氓也有好處,他們有他們的方針,什麼樣的女人,該怎麼對付,他們都有分數,不會弄錯。
風吹過來,狐狸大衣領子拂在臉上,有點痒痒的,這就是要穿皮大衣的理由吧,我轉頭看他,他低頭也看我,他一句話也不說,他甚至不說為什麼要請我喝咖啡,好像我們已經認識了幾百年似的。
我說:「我有車子──」
「我知道你有車子,我不要坐你的車子。」他說。
我微笑:「你聽著,你這小流氓,我也不喜歡坐計程車,計程車髒。」
「真是個大小姐,」他搖頭,「不過,小流氓也不肯坐女人的車子,咱們怎麼辦?」
「站在這裡等天亮。」我乾脆的說。
「這樣好了,這次我坐你的車,下次你少穿那麼名貴的衣服,少擺你的架子,咱們搭公路車。」
他竟這樣跟我說話,可是我也竟然說:「好。」
他很愉快,笑一笑,眼睛亮得那麼令人不置信。
我開車門,大家上車,我開動引擎,車子駛出去。「哪裡喝咖啡?」我問。
「我喜歡你是因為你看上去寂寞。」他說。
「什麼?」我看他。
「你是那麼蒼白而美麗。」他說:「上帝忘了在你臉上染一點顏色,跳舞都跳得那麼不開心,開車也是那麼心不在焉,為什麼?」他放肆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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