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部分 (第3/5页)

只有八年左右了。

但八年,足够了。

八年时间。李谦计划帮廖辽再做八到十张专辑,然后等工作室的框架初步搭起来了,就会着手签约几个自己的歌手,并帮他们和她们做专辑,捧红他们。

嗯,八年,三十到四十张专辑,自己手里最好的那些资源,也就基本上消耗一空了。

而恰好到那个时候,唱片行业基本上就会挣不到什么钱了,歌手只能凭借接商演、上节目和代言来挣钱。可以说,不管是唱片公司还是工作室,对歌手的掌控能力,将会下降到历史的最低!虽然自己的音乐事业肯定还会继续做,因为哪怕不赚钱,做音乐也实在是一件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只不过到了那个时候,音乐就肯定不可能继续是自己全部事业的重心了。

因为……电影的大时代随后就要开启了!

可以说,要单纯只想着挣钱的话,李谦真的不需要去做别的,就趁着眼下的唱片行业的黄金十年,努力的签歌手,努力的做唱片就足够了,毫不夸张地说,就凭他手里那来自另外一个时空无数牛人智慧结晶的资源,他完全可以自己只手捧起几大天王加几大天后。

甚至都不必等到电影业黄金时期的到来,他就已经可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了,到那个时候,他会更加清闲,手里捏着大笔的钱,捏着大笔的艺人资源,写写剧本、挑导演拍出来,捧一捧自己旗下的艺人,或者干脆自己做几个必然大火的综艺节目,捧人赚钱两不误……

而且,就这还只是在艺术圈子里打混,如果李谦的心再野一点、目标再大一点的话,其实他可以赚钱、可以参与进去的行业,还有很多。比如说在当下,虽然电脑、互联网这个概念,已经被很多投资者所看好,也已经有很多资本参与了进去,但即便是明见如他们,对未来网络时代的预见性,也是绝对比不上已经从那个时间段走过一遍的李谦的。

别的不好说,手里有点钱,选好几个项目投钱进去,不好说一本万利,十笔投资成功一两笔,就够以后舒舒服服的吃一辈子了。

可以说,对于一个重生者,尤其还是李谦这样携带着巨大优势而来的重生者而言,单纯只是要赚钱的话,比起普通人来,优势实在是强出太多了。

但李谦显然不是那种只想着赚钱发大财的人,而且他也很有自知之明——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你做了这个,就必然没时间做那个。

钱,要赚,但他只赚那些自己感兴趣、也愿意去做的事情所带来的收获。

比如说,他做唱片,他也要捧红自己旗下的歌手和艺人,但他最想获得的,其实并不是最后的收获,反而是做事情中间的那个过程——当她和廖辽在一起互相磋磨,两个人一起努力帮助廖辽寻找到最适合的那种情感,然后把一首歌曲打造出感人肺腑的力量时,才是他最最快乐的时候。

挣钱,只是捎带的副产品而已。

他的主业,是做出好东西!

当然,这些东西、这些思考、这些选择,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是只能深埋在他自己心底的,不只是廖辽、王靖露。甚至连自己的父母。他都不会透露哪怕一个字。

…… ……

还在回去的车上。李谦就已经说起了自己见到李金龙的情况。

对于李金龙这个人,他说:“他的能力有限,不是什么天才型的人物,但好的是,他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天才,所以他能脚踏实地的做事情。而且他很诚心的要过来,考虑到工作室建起来之后,齐姐不懂行。我跟廖姐都没有那么充裕的时间,所以,肯定还是要有个懂行的人帮忙搭理一些音乐方面的事情。他打电话来,我听出他的意思来,其实就已经心动了。”

对此,廖辽和齐洁自然都没有什么异议。

工作室要成立了,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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