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 (第2/5页)
过!
你能想象满大街的烤红薯居然物稀以贵,是仅能供皇帝太后吃的贡品?
只是,地瓜不易栽种?
不可能啊,任何一种能够被普遍推广又被广泛种植的农作物绝不可能不易栽种,否则怎么可能推广呢?
等等,母种耗量太大是什么意思?
……
眼前的她忽然又变了,灵动跳跃,陡然间就散出无比强大的自信与理性的光芒。
“农事司有没有详细说明甘薯是怎么种植的?”
她冷静地问道。
“母体栽培,选择优质大个的甘薯做为种子,埋入土中。”
永安侯向农事司询问地很清楚。
若甘薯真如锦言所说具有如此多的优点,这次西北各道来不及,但可以在其它各地推广种植,这样对整个大周的粮库有所帮助——
看吧,人家侯爷看问题是有战略高度的!
结果这好好的一盘棋还没开始下呢,农事司就给他泼了好大一盆冷水!
当然,农事司的态度是非常好滴,话说得也非常滴恭谨:
……侯爷容禀……侯爷,您有所不知……
那是,谁敢对您永安侯的建议嗤之以鼻呢?
不过,侯爷呐,这术业有专攻,不知您老得哪位高人传授?
我等愚笨,栽种多年,尚不知有这等特点,或,可否请高人详细指点一二?
“……荞麦亦然,通体入药,不可食用。且因药用,不归农事。”
永安侯不带感情地复述农事司主事的回答。
若不是他忙着要先将赈灾的事情落实,不愿浪费时间,凭老家伙这几句话他就能拍他一脸!
什么叫通体入药不归农事?
(十则吐槽:近二十万字啊,一万多的点击,二百不到的推荐!怎个冷清了得!~~~~~没人喜欢看吗?)
第五十六章 研墨的侯爷
竟是这样?
锦言有些意外:
这么说,到目前为止,这两种作物的种植其实还处于初始阶段?
农事司认定荞麦是药材,竟连可以食用都不知道?!
“那,高梁呢?”
红高梁啊,漫山遍野的青纱帐,我爷爷和我奶奶的新房……
“他们没听说过。”
这个更直接,农事司主事干脆否认,不知其物种为何。
高梁都不知道!怎么可能!
会不会是这种植物在大周不叫这个名字呢?
她这个门外汉知道的高粱别名都不止三四个,什么蜀黍、木稷、荻粱、乌禾、芦檫、茭子等等,说的是同一种东西。
眼下不是探讨考据名字的时候,永安侯还等着呢。
“……那么,目前没有一种是可以的?”她问道。
永安侯点头。
农事司的老家伙信誓旦旦,又以所谓多年农事经验来严重置疑。
若非锦言当时是在闲谈中随口说到的,又没有哗众取**或邀功请赏的动机,任昆几乎也要怀疑她所言的真实性——
毕竟农事司在农事方面最有发言权。
……
如果是这样,那自己是说还是不说呢?
锦言的脑袋里开起了现场辩论会:
这算不算蝴蝶翅膀?
可是,本来就已经有了的东西,就算是我不说,也会被发现,无非就是早几年……
早几年可以救人活命!
但是,早几年也不行呢?
万一是要留给某个特定的人在特定时间里发现的呢?
肯定不会有效应的,又不是什么新生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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