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部分 (第1/5页)

小歌颌首:“若找不到第二名与九斤出了五服的同族女性,是的。”没有合适的同族,直系子弟可以自由选择伴侣,有许多合适的同族时,直系仍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但只有一个合适的同族时,便不存在选择。

“我他妈的想杀了她。”御风坦诚的道,连山珩若是娶了这女童,一辈子非毁了不可。

伯服好心提醒:“那是连山氏的族人,按着连山氏的规矩,你把她杀了,巫真还得为她报仇。”

御风转手劈了伯服一剑,问小歌:“云氏五百年,难道就没有别的成员?”

小歌按着太阳穴道:“有,但未出五服。”若有合适的,她早被压着成婚了,哪还能嫁给御风。看御风脸色太难看,小歌赶紧安慰道:“不过你也别担心,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

御风狐疑的瞅着小歌,连山氏的族规通常都是把人往死里堵,会留下余地?

“若两个人委实是一对怨侣,可解除婚约。”

“这么好心?”御风还是不太相信。

小歌叹道:“一对怨偶不仅自己的一生痛苦,也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氏族对此一直都是能拆就拆。”劝和不劝离什么的,在连山氏族不存在,实在过不下去了,只要没有子嗣,都可以和离。有了子嗣,要么好好过日子,不准再折腾,要么去死,省得祸害孩子,死了也别担心,氏族一定会照顾好孩子。由此可以看出连山氏族虽然丧心病狂,但不可否认,在子嗣方面,连山氏的保护非常全面,生理到心理都尽自己最大努力给予孩子保护。

御风不由嘀咕:“连山氏有几个心理完全健康的?”目前为止他就没见过哪个连山氏的子孙是心理完全健康的。不过只要自己儿子的婚事还有转圜的余地,什么都好说。

不能杀,也不想娶,唐王族的这名遗孤必须处理处理,小歌问苏三七:“大大父,可有涤尘缘?让她把之前的所有记忆给忘了。”没有了记忆,又不知道自己原本的身份,应不会再有什么危险。

苏三七愣了下。“没有,但我可以炼制,可涤尘缘的药效并不是永久,过个几十年她还是会想起来。”涤尘缘的药效。。。。。。苏三七真心不敢苟同,管用是管用,但这药效他妈的有时限。这药是上古时的某一任巫咸发明的,他看上了一个有夫之妇,人家夫妻恩爱,他插不进去,便发明了涤尘缘,骗那妇人说自己是她的夫君,妇人信了。数十年后,涤尘缘的药效渐渐消退,妇人想起了前尘往事。。。。。。不提也罢。

小歌反问:“唐王族的血脉混的太稀薄,你以为她还能有多少年寿命,涤尘缘药效消退时她即便未死也老得一只脚进了棺材,能报复什么?”唐王族的荒淫使得连山氏的血脉被稀薄得可以忽略不计,早已失去了连山氏族人的长寿与青春,这名女童虽然留着些许连山氏的血,实际上与寻常人已无区别。这也是小歌决定守着规矩不斩草除根的原因,否则换个长寿的,肯定先杀了再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苏三七一想也是,转身去配涤尘缘了。

涤尘缘给女童灌下去后小歌便让人将人送去给连山珩,附带书信一封:若连山珩觉得不放心要将这孩子杀了也不是不可以,连山氏给弃族保留血脉可从未留下过婴孩以外的活口。

连山珩的回信只有四个字:此乃恶习。

小歌无言的将回信揉成一团丢一边,她也知道这是恶习,可她这不是怕日后儿子被人给害了吗?不过儿子既然决定遵守族规,那她也尊重儿子。

御风体贴的给小歌按揉太阳穴,好笑道:“被拒绝了?”

小歌点头。

御风道:“你们连山氏族呀,就是作茧自缚,别人制定族规都是保护宗族的利益,只有你们,罔顾宗族利益,将族人放在第一位,哪怕是弃族都要给它留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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