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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斯撞见过他一小会儿,就在沙漠客栈,我想他们是这么说的。据说他喝酒喝得可厉害了,老是对那些老千大吵大嚷,骂骂咧咧。以上帝的名义,就算他对出老千这活儿说得再多,也还会有人出老千的。并且,以上帝的名义,他还要去修什么人的运货马车。你知道,里克总是性子急。顺便说一下,注意到温切尔给这地方重新起了个什么名字吗?”

第一个人又说:“妈的,也许你是对的,杰克。我从没把那些事情连起来想过。该死,他管它叫两对。这名字有点儿意思,不是吗?”他边说边比画着在空中画了温切尔的标志。

“说到两对,他带到这儿来的那个女人身材如何呀?”杰克向上翻了翻眼睛,短促地吹了声口哨来表达对那图像唤起的内容有多欣赏。“那该死的女人叫什么来着……杰蜜玛、杰奈、杰若之类的?你猜她多大年纪,也许四十?她在这儿的时候整天套着克里尔塞格诺风格的T恤和紧身牛仔裤,他妈的穿得还挺好看。”

其他人点了点头,开始浮想联翩地回忆起杰瑞尔在菜篮子市场的走道上推着杂货车来来回回的样子。一群推着小车的牛仔似乎总是跟着她或“碰巧”撞上她,他们相互挤眉弄眼地傻笑着,好像在交换黄色图片的中学生似的。

第三个人开口了:“是啊,有次我听人说她还在一场选美竞赛中荣获蒙大拿州小姐呢。当然,那是在她年轻的时候。”

第四个人说道:“好吧,回归主题吧,说起来,对于扑克玩家而言两对并不算好牌啊,那块地的尺寸也差不多就这样。深井地域。要是你想找点儿什么东西,非得往下凿五百米不可。老法叶过去常常这么说他的水源:‘要是我不能从天堂弄到水,那就只好从地狱提溜上来了。’”

每个人都大笑起来,站起来打算离开。

“妈的,真想老法叶啊,我猜他是十八还是二十年前得的肺癌。看看吧,小法叶不是在法叶过世十年后就死了吗?当时就是在戴尔布罗峡谷里,那头喷着鼻息的阉畜牲把他踩了个稀巴烂。”

《漫漫长夜》第三章(2)

有一两个人点了点头。

“那是匹油滑的野马。从前小法叶自己也时常这么说。他说要不是他明察秋毫,他是绝不会让他们阉了这马的。那阉马跑回来踩在他身上,鞍头砸断了他的胸骨和四根肋骨。剩下的胸部组织已经没法维持呼吸。六小时后里克发现了他,他已经死了,马正一边吃草一边往另一面挪,安静地一路拖着小法叶,他的靴子紧紧地缠在马镫上。”

他们互道再见时,咖啡馆外头的阴影在沙漠的日光下显得格外清晰而纯净,每个人都压低了自己的帽子,在这晨光中各走各路。紧接着,温切尔·迪亚的漫漫长夜便要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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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长夜》第四章(1)

厨房的灯光反射在黑木墙上,墙壁吸收了部分灯光,颜色醇厚得接近琥珀,温切尔结束了他的第三局单人牌戏,又开始洗牌了。洗涤槽上方的挂钟显示着十二点四十。头顶上的风扇慢慢地转动着,每转四圈就嘎吱嘎吱地直叫唤。

来看看温切尔的手吧:手指修长、纤可见骨。这双手上虽然有褐色斑点,却依然轻盈柔软如同魔术师的手,他就用这双手操作着父亲教授给他的经典洗牌动作。他的右手握着上半打牌,左手拿着另半打,把两打牌边对边。他的拇指搁在朝向自己的牌边,食指弯曲着搭在牌上,其他三根手指撑着拇指对面的牌。他用拇指弹洗了一下牌,松开,让它们滑成一打。切入,抽出下半打牌,把它放在另半打之上。再做一次,然后是一次、又一次。

温切尔可以在十五秒过一点点的时间内洗上四次牌,包括切牌,并且动作从容不迫。他练习过许多次。当他洗牌时,他想到了露辛达,希望她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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