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部分 (第3/5页)

调到了十三楼手术室,又成为了我上司。

述不清这其中的孽缘,我老老实实地抱起一叠书籍,埋首苦读。

一晃眼,光阴似箭。

某日,小余笑话说:刘薇,你和于主任怎么样了?

我眨巴眼,答不出一句话。

手指头一数,竟是与他交往已近三天。三天来,两人见面的次数为三次,且是路上擦身而过那类。原因很简单:他忙,我也忙。

所谓天公不作美。适逢秋冬交际时节,来就诊的病人病情一般都较急,较重。我工作的病区及手术室,都忙翻了天。他就更不用说了,既要负责年终评审工作,还要频频接收各院外发来的会诊邀请。

只能道:谁叫我跟了一个名为凡,却实则不凡的男子呢。

小余老道地教训我:这可不行。

想想也对。这可是我平生第一份恋情,怎说,也要制造些浪漫的回忆对得起自己。

由是,计划大清早五点起床,忙弄两人中午的便当。这主意听起来像肥皂剧那般的傻,可较起小余恋爱顾问所提供的意见:比如你可以穿上肉色的内衣,仅披件睡袍在他卧室等他;或者是每天早上在中心碰面时硬是在他脖子上咬个吻痕;诸如此类……

我说:小余,你就不能说点低调的——

小余好笑地嚷嚷:这个已经很低调了。如今的时代,谁还会憋住自己只谈什么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潮流讲究的是肉体和精神的结合。因而,现在就是幼儿园的三岁小朋友,若喜欢一个男孩子,也不会做每天放一颗糖每天到对方口袋里如此幼稚的行为。

我没好气:糖是约定,我送的是便当。

小余扶扶镜架瞅瞅我:老天。我说刘薇,你可不可以少做点这种尼姑的举动。

我倒!

当然,小余的观点并不能代表22世纪所有成熟女性的想法。而我自是接受不了好友的前卫思想,照常我行我素。

因晚上经常加班,早上急着上班,所以最能保证相见的时间段唯有午间用膳时。于是美美地打定主意,晚上发了信息告知他哪里哪里碰面,隔日中午操了便当赶往约定的室内花圃。

坐在白色的长藤椅上伸了个懒腰,左等右等。尚未见他影子,自己却是懒洋洋地靠住在椅背上,眯着眼睛仰望高空的玻璃天花板。撒入的一束束晌午的阳光,像是母亲的手极其暖和。迷迷糊糊似是躺卧在天堂般地惬意,不小心就被瞌睡虫招走了。

一个盹儿醒来,兀发觉自己睡在了他怀里。

“为什么不叫醒我?”我微窘地抱怨。

他揉搓着我的头发:“因为我喜欢抱着你睡。有这个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我嗯咳两声,对于那种小余所说的肉体和精神的一并结合,俨然是有必要先声明。“于凡,那个,我不太喜欢在婚前就两个人在床上抱在一起——”说完,自己的脸涨了一半红,还不知他能不能听懂。

他笑吟吟地回答:“没关系。据研究报道表明,那种事情,并不是只有在床上才能讨人喜欢。”

“我的意思是——”言未尽,消释在了他伏落的唇底。

“我知道。”

一句体贴的喃语轻而易举化解了我的顾虑,紧绷的身子继而松懈。一次长长的交缠之后,我犹如走在云端上的玄乎。他搂我入怀,手指若有若无地扶过我的腕处外侧。

这让我想起了前两次不愉快的经历。一是齐瑜离婚那晚吻了我后,突然莫名其妙摸我的心跳;二是黎若磊那夜故意咬我的耳垂,又触摸我的脉动。

敛起眉,我道:“于凡。我讨厌别人随意摸我的脉搏。”

他轻轻嗯了声。

我抬起头,才发现他脸上隐现疲惫:“他们说你早上去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