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 (第1/2页)
第十六个年头,终于在一起了。皇天后土为证,十指相扣,我便再也不松开了。
那一年,我刚刚三十四岁。毓敏秀三十六岁。
☆、第 70 章
人的一辈子很长。从我们还在娘胎里孕育开始,这一辈子就开始了。这一个孕育了我们的娘胎,会一辈子都跟着我们,影响着我们。这长长的一辈子中,我们会经历出生、爱恨、离别、衰老、最后死亡。这长长的一辈子,我们都要不徐不疾地走过,着急不得,磨叽不得。我们只能按照它既定地轨迹按部就班地走下去。人的一辈子又似乎很短。当我回首我的过去,我年少的时候,当年觉得过不去的那些坎忘不掉的那些人,就这么悄悄地过去了,甚至当我想回头再看看它的时候,才发现不知何时它早已经模糊不清了。这长长短短的一辈子,我不知我走过了多少,又剩下多少,但长短大抵是无关紧要的,这生命的宽度和容量才决定了人一辈子的精彩与否。
我们回到台湾,世道日渐变好,戏班蒸蒸日上。在我、毓敏秀、林佳喜和于大伟的合作下,一九九七年戏班扩大了规模,开始招收新一代的接班人,真真正正地稳定发展起来了。那时候林佳喜大概三十二三岁,于大伟估计痴长几岁,两人在戏班的合作中培养出感情,重新组成了家庭。我和毓敏秀的感情一直都不温不火的。原因无他,毓敏秀的情路我算是知道得八'九不离十了,但我的过去,虽不能说劣迹斑斑,却始终有些难以启齿。因了这点缘故,我始终觉得我不够坦诚、不够忠实,便一直那么拖着。那时候我们都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身体里早已不再涌动那澎湃的激情,也不再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只觉得就这么相濡以沫、互相扶持已算是难能可贵了。我们一直相敬如宾,毓敏秀似乎对我也无激情,再加上我那褶皱如床单一样的肚皮,更是让我无法对她袒露。我以为我们就要这样过一辈子了,我不愿令她背负上世俗的骂名,只要她心灵上承认我们也能相守一生了,这样一直到林佳喜新婚的那天晚上。
林佳喜是二婚,所以没有大肆铺张,只邀请了班里关系较好的几个同事参加喜宴,算是做个见证而已,与我当年有些类似。喜宴也很简单,就一桌酒席,围坐着几个人。也不知道是戏班太久没有喜事了,还是林佳喜演了丑角之后嘴皮子更利索了,总之在她的劝杯之下,酒桌上几人竟都喝得有些面红耳赤了,我自然也是喝得微醺了。我看向毓敏秀,她仍在与酒席上几位同事推杯换盏,脸上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连耳朵都粉红粉红的。她极少喝酒,更少有喝到微醺的状态,平日里也总是一副雷厉风行的模样,这乍然看上去竟别有一种风情,我便不由看得有些痴了。
酒宴结束,我竟趁着那点酒兴跟着她回房了。不记得是谁主动的,我们开始接吻。先是淡淡的,蜻蜓点水般的温柔辗转,后来逐渐变深、变急。她的呼吸温热温热的,带着一股淡淡的酒香味。她的舌头笨笨的怯怯的,竟还带着我想象中的那股生涩。
如今说起来也是可笑,想我们两人均已过而立之年,也都已经育有孩子,不想在床上竟都如此生涩。她小心翼翼地探寻着我的舌头,在我嘴里笨拙地流连两巡便退去了。那时候我们还不会舌吻。她只是循着我的脖子亲吻到我的锁骨上。我们动情了许久,行动却是很缓慢。然而这一刻我却是等了大半辈子了,又如何舍得不仔细品尝她的味道认真感受她的温情呢?我细细地承欢在她身下,一直到她解开我衣裳的时候我才惊醒过来。我想起这衣服下面是我褶皱如床单的肚皮,那上面还游离着一条条像蚯蚓一样的妊娠纹。虽然我们的吻都还如此生涩,但我们都已非十七八岁的少女了。这身躯,早已不复年轻时的美艳了。我想留给她的那一份干净、清白、纯粹的爱情,早已经脏了。我的手猛然制止了她。
“怎么了?”她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