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 (第4/5页)
便不再管它,拿斗笠遮住脸,躺在大青石上打起盹儿来。不远处的河岸边,停着一叶小舟,随着水流微微晃动。傍晚的风从河上吹过,岸上的柳枝便像美人的长头发一样飘动起来。
我站在自以为隐蔽的地方,打量那个可能已经睡着的男人。
菜刀,我现在这样叫他,他也并不介意。他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好刀法,不但能料理大葱与猪肉,还能了无痕迹地从我腹中剖出符咒,他知道我是妖怪但毫不惊诧,他有一个四肢尽废的怪姐姐,让他每天清晨出午后归,三餐起居照顾妥当。
不得不说,他做的饭菜很美味,切出的肉片又匀又薄,能透过光来,完美之至,就好像——他斩人头颅时那般干净利落。
午间那场热得要起火的阳光,现在还照在我的脑子里。刑场的石台上,两个人,一个站,一个跪。
赤赤的衣裳像要在他身上烧起来一般,刺眼的光线在手中的钢刀上跳着危险的舞蹈。他微仰着头,石像般凝固在那里,囚犯的囚衣还很洁白,像条翻了肚子的鱼,无能为力地漂在水面。
斩!县太爷的令牌落了地,激起小小的灰尘。
他俯下身子,似在犯人耳畔耳语一句,然后——
手起,刀落。台下一片惊呼,还有一个女人撕心裂肺的尖叫与晕倒。
高高溅起的鲜血跟他的红及一起溶在了正午的光线里,他看到有熊熊的火焰在他身体的进而面与外面齐齐燃烧,连那灰白的刑台都变得通红起来。
我站在渐渐散去的人群中,望着从刑台上走下来的他。
即便我们之间还隔了很远的距离,那么多活生生的脑袋夹在中间晃来晃去,我们也十分容易看到彼此。
这便是我的工作。他看着我的眼睛,慢慢地说。
那一双十指欣长的手,能做出世上最好吃的饭菜,也能斩掉最坚硬的头颅。
我逆光而立,终于看清了他的脸,最亮的阳光把他的眉眼与轮廊都洗干净了,若剃掉乱糟糟的胡子,这个称职的刽子手,就是个年轻而好看的男人。
但,他不是人。
在他的钢刀落下的刹那,我的身体有一道闪电切过,某些遗忘的东西骤然苏醒。我的鼻子跟我说,这男人不是人,是妖怪。我闻到了他真正的气味……
今天,他天未亮就起身了,做好早餐,还难得认真地洗了一把脸。然后,从衣箱里拖出一件红色的袍子,没有穿,用黑布裹上背在背后。
出门前,他跟凰说,我走了。
凰依然在她的窗前凝望,一天中最鲜嫩的光线也未能让她有片刻的神采飞扬。
抱歉,我还是想不起太多。她这样跟菜刀说。
天空越来越亮,昨夜积下的雨水,被地面的热气蒸起来,空气里越发湿热。我端着清香的粥坐在院子里的树荫下,听着他们奇怪的告别语。
菜刀大步流星地出了门,我无聊地走回房间,放下碗,盯着墙壁发呆,那上面有我刻下的印记,一天一道,已经七日。我的后遗症还是没有任何起色,只有在梦里时,看到一些模糊的面孔,听到远远近近的声音。有人在找我——醒来时,总有这样的感觉。
“你这般年轻好看,能走能跳,着实让人羡慕。”窗那边,传来凰的声音。
这是她主动跟我讲的,最长的一句话了。
凰的嘴角微微翘起,就算这样轻的笑容,也让她明媚起来。
“对,你说你是妖怪。妖怪都有不老的容颜。”
“你似乎并不想念我是妖怪。”我搬了根板凳,坐到她身边。这些天,菜刀不在家的时候,基本上我也不在,我是个闲不住的妖怪,在长欢县里乱逛,从铁匠的铺子走到书生的画摊,都是打发时间的好办法。不过,不管我几时出门,都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