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1/4页)
富兰克林已没有从事活跃的商务活动,但仍是帕克尔生意的合伙人。
早在1742年以前,富兰克林就开始在外地开办合伙业务。1733年,他派了他店里的一名工人到南卡罗来纳的查理斯敦去办起一家印刷所。富兰克林提供给他一台印刷机和一些铅字,并签订了一份合伙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他负担在那里营业的1/3的费用,也获得1/3的盈利。但这名工人不懂会计,尽管有时他汇款给富兰克林,但从来不曾向富兰克林报告其收支帐目。这人死后,由他的寡妻继续经营那家印刷所。她不但将以往的收支情况加以清理,制出一份帐目,向富兰克林作了汇报,而且以后的每季度按时寄去十分准确的报告。她管理业务也很成功。她将子女抚育成人,并在合伙合同期满后。她将印刷所从富兰克林手中买去,由她的儿子去经营,富兰克林由此想到,年轻妇女应该学习一些类似会计、簿记之类的实用学科,以便在需要时独力支撑家庭生计,不致于完全依赖丈夫生活。
在南卡罗来纳合伙经营的成功,鼓励了富兰克林在其他地区开办分店。在他的合伙人中,两个是他的侄子。一个是他哥哥詹姆士的儿子。詹姆士后来将他的印刷店从波士顿迁到了新港,1736年,当富兰克林离乡十年后返回波士顿探亲并顺路看望他时,弟兄俩之间的嫌隙早已冰释。詹姆士还托弟弟在自己身后照料儿子和家庭。富兰克林将侄儿詹姆士接到费城,送他上学,并在自己的店里学徒。1740年詹姆士之世,富兰克林帮助嫂嫂经营印刷所。詹姆士7年学徒期满,带着一批新铅字回到新港,接替他母亲经营印刷所,成为叔叔的合伙人。另一个是富兰克林姐妹的儿子,1732年出生的本杰明·麦科姆,在纽约帕克尔那里做学徒。1748年,富兰克林派他的帮工托马斯·史密斯到中美洲安提瓜的圣约翰开办了当地的第一所印刷店,并在那年9月办起《安提瓜报》。但1752年夏天,史密斯死去。8月,富兰克林便派本杰明·麦科姆接管了那里的印刷和出版业务,成为自己的合伙人。麦科姆把《安提瓜报》办到1757年,然后离开了安提瓜。买下了印刷所后,他辗转于波士顿(1758年在那里出版过《穷理查历书》修订本中的《亚伯拉罕老者的讲活》的首版)、新港、纽黑文、费城和伯林顿,其间曾将自己的设备闲置起来,租下了帕克尔的设备(也是他舅舅富兰克林的)。然而在各地都不成功。到1776年,他疯了。
富兰克林还在多米尼加(他在那里办了《自由港报》)、牙买加的金斯顿、北卡罗来纳、乔治亚、费城附近的兰卡斯特有合伙人。但他在1748年以后的合伙经营业务量都不大,与其说是从中赚钱,不如说是起了鼓励当地印刷业和印刷商的作用。他最主要的合伙人是纽约(也在纽泽西和康涅狄格)的詹姆士·帕克尔和在费城的大卫·霍尔。对大卫·霍尔,富兰克林在他1748年1月29日给朋友的信中这样写道:“我也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以得到闲暇来享受人生和我朋友的友谊——我已把我的印刷所交由我的合伙人大卫·霍尔经管,因而完全脱离了销书,迁到了城中较为安静的地区。”是大卫·霍尔成为他的工头后,他的《穷理查历书》才成了《穷理查历书修订本》。在18年的合伙经营中,富兰克林平均每年得到467英镑的进项,而直到1766年,富兰克林的商号被称为“富兰克林和霍尔”商号。
作为出版商和读书人,富兰克林不仅办报,还出版印行书籍。他出版了伊萨克·瓦茨的赞美诗(1730年),乔治·韦伯的《巴切勒斯—霍尔》(1731年),托马斯·哥德弗雷的单页年历(1729、1730、1731年),詹姆士·洛根翻译的两本德文书(1735、1744年)被富兰克林视作他印刷技术的代表作,《共济会宪章》(1734年),《每个人是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