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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對。」他點點頭,恍然大悟般自語,道,「說的也是。她也沒說就是討厭我,萬一不討厭呢?萬一只是對我沒感覺,當我是個路人呢。」如果是這樣就好了。
哪怕不是這樣,只要他還能看見她,還能和她聯繫上,就還有機會。做錯了的事,他會一點一點彌補,只要還能給他機會。
文南從未如此期待過一次庭審。
在收到法院傳票的時候,他拿著傳票翻來覆去地看了一天,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收到的是支票。
實際上,哪怕收到了支票,他也絕不會如此開心的。
開庭當日,一大清早,他就已經貓在車裡藏著,在法院門口等著了。
他等到了法院周圍越來越多的粉絲,等到了法院的開門,等到了上班的工作人員,甚至等到了被羈押而來的加害者。
卻沒等到唐霜。
「怎麼回事?」他不由詢問經紀人,心裡的希望漸漸脆弱了起來,「不是說她會出庭嗎?」
「咱們倆都問過了,確實是會的呀。」經紀人也犯嘀咕,「而且刑事案件證人,沒什麼特殊理由也不能拒絕出庭,親緣關係能拒絕就只有父母配偶子女……兄妹雖然也是親緣,但不算在裡頭呀。」
這條規定文南也了解過,也是他的希望來源之一。實際上,為了能預測唐霜是否出庭,他把證人出庭的事都給問透了。
他吸了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捋清思路。
「現在沒來的話……應該就只有三個可能了。」文南道,「可能是遠程出庭,可能是來得晚了,也可能……反正就是強行拒絕出庭了。」
文南定了定神,再次開口,道:「哥,你先進去旁聽,看看她是不是遠程出庭作證。我在外面等著。」證人無法旁聽庭審,否則會被認為其證言不具有客觀性,不能作證。
「最重要的是,」他接著說道,「她會比我先作證。你在裡面,先聽她的證言。如果她承認了她哥哥的罪行,等我進去的時候,你就沖我點一下頭。如果她不承認,那你就搖搖頭。」
「……什麼意思?」經紀人忽然覺得有些不妙。
「哥,」文南抓住經紀人的手臂,看著他,神情萬分嚴肅,「你一定要如實告訴我,不能騙我。」
經紀人從未見過文南如此認真的樣子。
「……你可別犯傻啊。」經紀人心裡有些發虛。他這……應該不會是真的想要做偽證吧?
「我知道我在幹什麼。」文南道,「哥,答應我。」
經紀人很複雜地看著文南。
「……知道了。」他這樣答道。
兩人一起進了法院。經紀人進了法庭,文南則在庭外等候出庭作證。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一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2條的規定,今天在這裡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由北京市中級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唐慈綁架案。」
經紀人坐在旁聽席中,看著唐慈的背影。
說實話,這個人和他想的不太一樣。這人看上去……與其說是暴虐,反倒更像是麻木。他站在被告人席,視線停留在面前四十五度角的地面上,挪都不挪一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問他是否聽清楚了,對訴訟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意見,他的回應敷衍到極致,一副很想儘快結束的樣子。
這法庭上這麼多人,每個人都是為了審理他而存在的。可他卻仿佛置身事外,整個人大部分時間都在發呆。
但考慮到他曾經的暴行,他應該並不是一開始就是這個樣子的。
一想到這個,經紀人不由又咬牙切齒了起來。誰也沒惹他,居然莫名其妙這麼折磨別人。
即使犯人是這個狀態,庭審流程還是要好好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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