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3/5页)

可是呐,最最重要的一点。

我的手机在哪里!

在我吐血吐得我以为我死了的时候,在我还在执着于跟兔子痴缠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有在意过手机的存在。我到了这里,那也是我僵死状态之后的事情了。

不过唯一的可能,那也是在阴险狐狸手里了。

那我现在的目标,是要找到狐狸,以不管怎么样的手段,拿到手机。

在这个时候我内心很愤恨:我兜兜转转又走回了原点。

可是我在一个连我自己都不知身在何处的树林里,我要怎么找到他。更何况我还有一个身为通缉犯的身份。

再等等!

通缉犯?我已经推测过通缉令应该是狐狸搞的鬼,虽然我不清楚他是从何得知我还没有死掉的,虽然我不清楚,他阴魂不散地追着我跑,大概是想鞭我的尸?总之,我一旦被抓住,那我一定是被派送到他的面前,依照他的个性,一定会亲自出马来鞭我尸。

而官府的通缉犯护送,成功解决了我的经费问题以及我的路痴问题。

事实证明,努力思考,脑子是可以被磨得光鲜亮丽的。

我的心情稍稍回暖了一些。

然而在这个时候,我那光鲜亮丽的思想也终于想到了最最恰当的比喻——对兔子离开之后我心情的最恰当的比喻——

一个大锅盖覆在了我的心口,让我连呼吸,都是钝重的。

第五十七节:哪怕是丢失掉这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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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冬风瑟瑟之后的结局,是我的喷嚏连连。

总之这是一个让我辗转反侧的夜晚,我的神经处于紧绷的状态——因为现在的我是一个人——我要去担心荒郊野岭的有没有豹子老虎再不济是狼的情况,虽然即便我真正遇到了,我也只能够仓皇地爬树——没有人在上面拉没有人在下面推,我一个人根本爬不上去——我脑内剧场来回播映的是动物世界,赵忠祥老师的声音在我的耳边来回荡漾“它发现了猎物,它悄悄地逼近了过去,冲了过去,它冲了过去”。

我神经衰弱了。

总之我连连地被惊醒了,我觉得很口渴,之前我一直过着山大王的角色,我从来没有关心过水从哪里来,菜从哪里来,原来和兔子在一起的时候,我已经是完全依附于他的了。说什么要独立要自力更生,结果我依赖得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在我惊醒的若干次之后,天已经破晓。大概因为昨天的折腾,我一身酸痛得不得了,我果然是小姐身子大婶命。

我很贱的很念念不忘的还是那块玉佩,即便我现在就算是弯一弯腰,都感觉一阵酸痛,我的动力是“按照常理来说,女主角一般都会找到被遗弃的信物的”。

可是我找不到。

我趴着身子挽着袖子,闭着一只眼睛用清楚那只眼睛尽力去看,尽力从一丝一毫的缝隙里,去寻找哪怕是一点点的希望。

那些碎裂掉的木头有些刺痛,可是昨天我从树上摔下来的擦伤,也早在呼呼的冷风之中识趣了知觉,所以那些算不上什么。我在废墟之中滚来滚去翻来覆去。

我找不到。我真的找不到。

可是我没办法瘫坐在废墟之上痛哭一场。我说过的。我虽然贱,但是不想贱到那样的地步。

于是我还是抛下一切吧。于是我决定艰难地站了起来。

我找了一个最近似于道路的方向,迷茫不安地准备向前走去。我的大腿也是酸疼的,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无法理解的,就是我那肌肉乐此不疲分泌的疼痛,我既然有那样娇弱的身子,那就不要把我分配到这个急需力量与体力的时代。

我艰难地走了很久很久,我的腿酸疼得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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