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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關於武昌路爆炸事故,您沒有什麼要告訴我的嗎?&rdo;
羅從看著眼前這個自己的得意弟子,深呼出一口氣,嘆道:&ldo;我就知道瞞不過你,雖然我費盡心思把資料庫中的記錄刪除了,可最終還是被你發現。我來找你的目的之一就是想把當年那件事痛痛快快地說出來。因為我知道,你是距離破案最近的人,希望這些回憶對你有所啟示。&rdo;
【第四十六章 回憶】
羅從點上一根香菸,深吸一口,緩緩回憶道:
&ldo;二十多年前,我從部隊轉業回鄉,托不少關係進了刑警隊。當時褚辛已經在警局工作了兩三年,我們是同齡人,也是搭檔,關係處的不錯。後來得知他是當時副局長陳亦戰的親戚,而陳亦戰又是市委副書記在部隊時的老部下,有這些關係,我跟他走的就更近了。
&ldo;有一天褚辛找到我,說不久之後那位副書記要來下面視察,順便想在舜城南部山區玩一玩,要我弄幾支雷管做成延時炸彈,在水庫里炸魚,讓副書記好好過過癮。那時候年輕,一心要討好領導,又礙於情面,我就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你知道,我在部隊當的是工程兵,對我來說做那種東西很簡單,我們一起在採石場搞了一些雷管,沒過多久我就做好交給了褚辛。
&ldo;可是幾天之後,我聽說了武昌路的爆炸事故。我趕到現場的時候,陳亦戰和褚辛正在指揮人員調查、搶救。那血腥的場面,一輩子也忘不了。我是爆破專家,現場的情形一看就明白爆炸源頭在哪裡。炸彈被安裝在一輛淺藍色廣州本田轎車裡,開車的人是一個女人,叫楊海玲,是舜城國土資源局機關幹部。經過仔細的檢查,我發現炸彈正是由我製作交給褚辛的那些。
&ldo;我知道自己被褚辛耍了,在威逼之下,他終於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原來,根本就沒有什麼副書記視察的事,那些雷管也不是為了在水庫炸魚,他們的目標就是楊海玲。楊海玲本是縣招待所的服務員,在那位副書記下來視察時作了他的情婦。她後來因此進了國土資源局,成了國家幹部。但是這個女人貪心不足,非逼著副書記離婚,自己要當書記夫人。副書記的妻子是有來頭的,再說離婚這種事在那個年代可不是小事,副書記為了自己的前途,想甩掉這個女人,幾經誘騙,讓一個縣裡的年輕幹部娶了楊海玲。之後四五年,感覺上當的楊海玲經常以自己掌握的副書記的一些秘密相要挾,借副書記的手把自己的父母由無業人員&ldo;照顧&rdo;成為舜城的國家幹部,還辦理了退休手續,連她的妹妹也成了某機關的公務員。那一年正值副書記往省里高遷,楊海玲又提出了一些苛刻的條件,終於,那位副書記下定決心要除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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