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3/5页)
的鼻子打了一个眼儿;套了个银铁环;我们都很钦佩他拥有这么败害自己的魄力;他也为他的这个不可思议的举动大为自豪;为了更加逼近山鸡的形象;他干脆去把头发剃了卡齿;染成刺眼的黄色;上街的时候就在背后别一把砍刀;我们问他别着砍刀做什么?他很吊很裤衩的说:";切西瓜;咋地;你有意见?";我们都忙摇头说:";没意见;不过你那刀好象把你的裤裆给拉了个口儿?";
我们所居住的城市是一个很小的城市;每天晚上过了10点;大街上就是空荡荡的;只留下几盏昏黄的路灯。这个时候我们兄弟就会三五成群的来到大街上飙歌;这里基本上就成了我们包场的免费KTV ;而且是VIP ROOM;我和欢子的首选曲目一定就是古惑仔的插曲了;比如<;战无不胜>;;<;友情岁月>;;<;刀光剑影>;;<;热血燃烧>;;<;情与义>;什么的?欢子唱歌没什么讲究;就是放开嗓子乱叫唤;他最喜欢唱<;友情岁月>;;他说他喜欢那种感觉;那段歌词我至今记忆如新: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仿佛想不起再面对/流浪日子/你在伴随/有缘再聚/天真的声音已在告退/彼此为着目标相距/凝望夜空/往日是谁/领会心中疲累/来忘掉错对/来怀念过去/曾共渡患难日子总有乐趣/不相信会绝望/不感觉到踌躇/在美梦里竞争/每日拼命进取/奔波的风雨里/不羁的醒与醉/所有故事像已发生/飘泊岁月里/风吹过已静下/将心意再还谁/让眼泪已带走夜憔悴
(六)
欢子特别的喜欢朋克摇滚;而且特别的喜欢John Winston Lennon;曾经是伟大的披头士的成员;还有Sex Pistols的音乐。朋克的英文翻译是PUNK;是一种";崩";的力量;疯狂的重金属味道;极度粗犷的嘶吼;很节奏感很强的伴奏。我曾经说他的嗓子特别适合这东西;他就乐的屁颠儿屁颠儿的扭着屁股卖力的唱;我问他为什么对朋克这么情有独衷;他说他喜欢朋克摇滚没什么具体的理由;就是喜欢那种没有雕刻没有粉饰的东西;每一声嘶吼都好象要把他的血液抽离身体;使他变成真空;释放的彻底。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堕落。摇滚是一种态度。这时候我才知道我和他不一样;他喜欢摇滚;是因为他有一种态度;我喜欢摇滚;是因为我在玩票。再后来;欢子开始喜欢崔健的歌了;他说他特别喜欢<;花房姑娘>;;
我独自走过你身旁/并没有话要对你讲/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噢。。。。。。脸庞/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你的惊奇像是给我/噢。。。。。。赞扬/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我无法逃脱花的迷香/我不知不觉忘记了/噢。。。。。。方向/你说我世上最坚强/我说你世上最善良/你不知不觉已和花儿;噢。。。。。。一样你要我留在这地方/你要我和它们一样/我看着你默默地说;噢。。。。。。不能这样/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噢。。。。。。姑娘/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噢。。。。。。姑娘!/
我告诉他崔健并不堕落;我听他的歌总是很快乐。欢子很认真地说;";摇滚不等于堕落;也不等于绝望;他喜欢崔健的那种总在流浪的感觉";
我说:";你想流浪?";
他点点头;说";是的。";
";那你去哪?";我问。
他指着东方布满星斗的夜空装蛋地说:";大海的方向!";
欢子有时候就是这样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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