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5页)

最流行的金棕色头发,若他们站在写着两人罪行、姓氏的白色布条前,却仍是一副不在乎,无所谓的样子,真教人为他们心痛!彷佛这里只是大人们的法律世界,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他们面对镜头时,竟然是那么样的坦然,真不知是他们没救了,还是这个社会已经没希望了?

尤其当红英问他们为什么小小年纪两人就同居在一起时,小女生竟然回答说:“爽呀!”

“难道你们父母都不管你们了吗?”

小男生回答说:“他们能管好自己就不错了。”

“你们年纪这么小,哪来的钱租套房住?”

“你好笨喔!是不是记者都会问这种蠢问题?你没看见,我们为什么站在这里让你们拍照吗?”小女生一脸不耐。

天哪!这两个小孩到底是怎么了?他们是来自什样的家庭?他们的父母要是知道了,会做何反应呢?

“你们有没有想过,这种行为是犯法的?”

“犯法又怎样?反正我们还小,也判不到我们!”小男生根本不在乎。

“但是你们会被送到感化院去呀,难道你们不怕?”

“感化院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那是在哪里,会、会不会很可怕呀?会很多人吗?”小男生听到感化院,觉得很茫然。

“那里面有没有电影可以看?有没有电动玩贝?我们两人还可不可以住在一起?”

是什么样的社会竟蕴育出这样无知的小孩?是父母无知,还是这个社会生病了?

据警员说,联络不到小女生的家人,至于小男生的父亲则拜托打电话的警员收养他儿子。

唉!真是个百病丛生的社会,你只要在警察局待上一天,你就会知道我们这个社会病得有多严重。

正当红英打算离去时,一个头发抹得油亮,一身鳄鱼名牌休闲服装扮的男人与红英擦身而过,一阵浓郁的古龙水香味,刺得红英一阵恶心。

是他,严人龙的大舅子!真巧,又碰见他!这人倒是警察局的常客啊!可是这一次和前两次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第一次在严人龙办公室,虽然只是匆匆几跟,但红英记得当时的他不修边幅,而且简直是衣着邋遢:第二次碰面是在城中区的分局,那时他像个两眼布满血丝的赌客。没想到不到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却摇身一变,衣着光鲜,一身名牌,彷佛暴发户似的——突然,一个念头闪入红英脑海里。

回想那天在严人龙办公室的情景,当她看过严人能给她的那份机密文件后,严人龙并未立即收起来,好象仍然继续摆在茶几上:在她离开时,严人龙曾追出办公室。在电梯门口栏住她——那意味着,当时严人龙办公室内就只有那个男人……难道会是他?他就是那个“龙云集团高层人士”?

于是红英快步追了上去。

“先生,请等一等。”

林朝富停住脚步,回过头来。

“是你在叫我吗?小姐?”

红英立刻走上前去:“对不起,请问你是不是严人龙的亲戚?”

“没错,小姐是……”林朝富半咪起眼。

“我们碰过两次面,一次是在严人龙办公室,一次是在城中的分局,我姓叶,我在报社工作——”“哦,对,对对,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美丽的记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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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噢,对不起,还不知道您贵姓大名?”

“我姓林,叫林朝富,看来我们还挺有缘的,不过怎么老是在警局里相遇呢,真糟糕!是不是?”

“你怎么又进警局了?不过林先生今天看起来和前两次大不相同。”

“哦!有什么不一样?”

“前两次看起来,呃——看起来比较落魄,恕我冒昧,而今天看起来意气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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