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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晓玉告诉我,多亏了他,要不,她就要去天堂才见得到我了,没想到救我的居然是他,我该感激他的,可是我心里总觉得对他有恨,却记不起恨什么了,好像有段记忆空白了,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第九十四章 :好一个工伤

我终于忍不住把这个情况告诉医生听,医生说,可能那淤血压迫的时间长了,导致部分失忆丧失。

失忆了?太狗血了吧!

我问医生什么时候能好,医生说,说不准,有些人很快就恢复了,有些人却一辈子都这样。

这不是废话吗?绕来绕去,连医生都不确定,我讪讪一笑。

医生可能怕我担心,便好心安慰了我一番,其实我压根就没听他说什么,恩恩恩地笑着支吾过去,心里却琢磨着,这事情如果让人知道的话,势必也延长那治疗的时间,先不说钱要多花多少,更重要的是,大家都把你当病人,那感觉太糟糕了。

再说了,我现在除了那个伤口有点痛之外,其余的都感觉良好,而我也不太愿意呆在医院,像个废人,实话说,那段记忆未必很重要,若是重要的话,我怎么会忘记呢?我心中已经做了个决定,我就让医生务必为我保密。

医生不明白,不理解,我说不管是什么结果我自己负责,但是若说出去,那结果就由他负责,那个医生笨笨地问,什么结果?我严肃地告诉他,很严重的结果,不过是吓唬吓唬他,那医生终究是点了点头。

谁说现在医生缺乏医德,这个医生就很不错,有了医生的保密,我心里默默地筹划着要找个什么人来问问,虽然说这个记忆应该不会影响我的生活,若是能找回来也是好的,要不空了一块,感觉总是怪怪的。

这个时候,廖亦雅捧了一束红玫瑰走了进来,医生就退了出去,真是太好了,说人人就来了,廖亦雅把花随便往桌子上一放,问我感觉怎么样?

我递她一个眼神,俏皮一笑,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不就是祝你早日恢复了!她转了出去,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个花瓶过来,把花塞了进去。

我笑了,闹不好人家还以为是哪个男人送的,不过看着这红艳艳的玫瑰,虽然俗气,我也很喜欢,如她所愿,早点出院就好,这里花钱真是惨不忍睹啊。

“喂,想什么呢?那么入迷?”廖亦雅用手在我面前晃了下,我才回过神来,并耸了耸肩,“没什么!”心里却在斟酌该怎么开口,毕竟林云绅,廖亦雅,我妈,甚至同事我都记住了,只是心中好像空了一大块,让人虚虚的。

“还说没什么?一个月就进两次医院,两次都是要命的!”廖亦雅摇了摇头,仿佛老妈子地叹息道,“你啊,真让人不省心!“

我立刻哭笑不得,“我投降行不?求你别说了,再说,你就要提前跟年期了!”原来我之前还进了一次医院,那是为什么?我一点也没影响,到底我失去哪部分记忆了?我要从哪里开始问起,这个问题真困惑。

先问吧,我详装很随意,“那个,谁送我进医院的?”

廖亦雅左看看右看看,吃惊地问,“你丫该不会失忆了?”

“怎么会呢?”我推了她一把,“是啊是啊,那么容易失忆,那就狗血了!”事实就是真的狗血了,我想也没有大不了的事,不记得就不记得呗,医生不是说了,或许很快就会记得,要是真的不记得,也省得别人为我操心。

廖亦雅拍了拍胸口,“是你老板林云绅送你过来,也是他给我电话找到你妈来签字的。”

哦,原来这样,看来林云绅对我也不错,我是在那公司工作没错,但是我到底做什么工作值得老板那么看重,还亲自送我过来?又或者拿捏了他什么重要的把柄啊?或者他对我有意思啊?毕竟有这些才符合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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