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部分 (第2/5页)
盾牌往两边一分,就会露出藏身在其后的战熊冲锋大队。
更何况,在战熊冲锋大队之后,还有着豪猪族的弓箭手,只要前面能够挡住罗严克拉姆军的冲锋,那么这些弓箭手就是对付骑兵的最佳兵种。
但铁军名声太盛,就算认为自己占尽优势,亚瑟也不敢有丝毫大意,将兵力层层分配,形成了厚实的防线,务必要将罗严克拉姆家挡在上岭大营之外。
只可惜亚瑟始终有一点没有弄清楚,一条坚固的防线,不一定是毁在敌人的攻击之下,反而是来自于内部的崩塌,据有更大的破坏力!
等到亚瑟明白这个道理,已经是在他尝到了此生最大的一次败仗之后的事了。
卷五 放牧天下
第六十一章 那一抹闪亮的黄金之光!
战场上展开正面大战,一般来说没有后勤部队什么事下的那一万后勤军,此时正推着独轮车,在远离战场数十里外的一个集结点待命。
等到前方军队获胜,这些独轮车就会上前,帮忙兽族远送物资,速度自然是越快越好。因为可以预见的是,一旦上岭大营失陷,摩萨克很可能会孤注一掷,再也不管正面战场,而调大军回夺物资。
真要碰到这种情况,双方比拼的就是行军速度了。
还有一种可能,万一罗严克拉姆军败了,后勤部队就会先行一步分散,采取先前游击的策略,在各个集结点接应溃败的骑兵,至少能够保证大军不会全军覆没。
当然了,罗严克拉姆军战败的这种可能性,不能说没有,但也是无限接近于零。
身为后勤部队的长官,李斯特却不能坐镇后军,此时他正跟随在凯瑟琳的中军之中。
原因很简单,现在的李斯特,可是堂堂的“军神”啊,你能想像军神居然不上前线,而去管一批伙头军?
于是,李斯特做为罗严克拉姆军的“偶像明星”,必须坐镇于中军,让所有的士兵都觉得,有“军神”和他们在一起,这一战肯定是必胜无疑。
而用凯瑟琳的话来说,则是:“你可是堂堂一名魔武双修的圣级高手啊,像你这样的强力打手不用,我上那儿去找第二个?”
于是。李斯特只能骑上一匹纯黑色的高头大马,穿着一身闪亮地金黄色盔甲,雄纠纠、气昂昂的挺胸策马走在队列的正中间。
没错,确实是金黄色的盔甲,因此使的李斯特在清一色黑盔黑甲的罗严克拉姆军中,显的极为醒目。
这套金黄色的盔甲,完全是仿造当年莱因哈特大公的那套“黄金之光”而制成。
这套仿制盔甲,当然不可能据备真正“黄金之光”地那种超凡作用,只是用黄金混合一定比例的钢铁制成。使的表面上看起来金光闪闪,但防护力就实在是太一般了。
毕竟黄金的质地过于软弱,就算是混合钢铁做出来地盔甲,防御力比起一套普通的钢质盔甲也是远远不如。
虽然只是一套仿制的盔甲。但说起来历这玩意却还是很有一些来头的,因为它正是凯瑟琳女大公地御用盔甲!
莱因哈特大公的声名太盛,当年他身着黄金之光时的雄资,更是永远的印在罗严克拉姆公国地人民心中。每逢一些重要的大典、祭日。凯瑟琳就会身着这套仿制盔甲,出现在民众的面前。
金光闪闪地仿制盔甲一出现,就总能迎来民众发自内心地欢呼,因为人们一看到这套金色地盔甲。莱因哈特大公那英武的身影,似乎就出现在了众人地眼前。
这个时候,这套盔甲到底是不是真的?眼前的这个金色身影。有没有可能是莱因哈特大公?都已经不重要了。
现在。李斯特穿着这套仿制盔甲出现在军中。对所有罗严克拉姆公国的战士来说,他们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士气与斗志高昂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