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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被强行安排进去了不少住户,变成了大杂院。

这些房产在北京叫做文革房,住在这些房产里的住户都是受政策保护的,房主不能以任何形式来赶他们走,只有当他们自愿搬出或者有了别的住房时,才可以把原来的房子腾出来,还给房主。而且在他们居住的时间里,只会以政府确定的公租房的房租来支付,具体数字作者也不清楚,反正一间20平米左右的房子,一个月的房租也就十几块钱的样子。

您琢磨吧,在北京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但凡是有人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他会轻易搬出去吗?这个时期大部分单位已经取消了福利分房,就算你想搬走,也得有房子搬啊。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平民老百姓,你想等着他们靠工资攒够了买房钱,那你就等吧,你最好立一份遗嘱,让你孙子接着等,你和你儿子恐怕是看不见这一天了。

那又有人问了,人家房主都赶不走的住户,你洪涛就能有办法赶走!?吹牛吧!

这个真不是吹牛,凡是在北京居住生活时间比较长的人都应该知道,房管局是个很神秘的单位,它的手里掌握着绝大部分公房的房源。啥叫公房啊?就是归政府所有,并且出租给老百姓居住的那些房子。

现在大家去售楼处买的那些楼房肯定不归房管局管,那些房屋都是有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你买了之后产权属于你自己,当然了,这个产权是临时的,大概70年之后就没了,至于怎么没的,为何要没,这里就不谈论了,太深奥了!

城里的这些平房、大杂院除了少部分是属于私人产权之外,大部分都在房管局的手里攥着,租给谁基本就是他们说了算。这里特意提示一下,不租给谁可不是他们说了算,如果要是那样就乱套了,哪天房管局突然来人,说这间房不租了,你给我搬家,那这户人家得拿着菜刀和房管局拼命,好嘛,住了好几代人了,房钱也按时交纳,你说不租就不租了?

所以这种租用公房的在北京叫做使用权,也就是说你有使用这个房子的权利,但是不能转卖等等。其实这个使用权和那个产权基本没啥区别,原则上说是不能继承,但是实际上百分百都是父母住完走了,就留给儿女,而且说是不能转卖,实际上买卖使用权也不是什么新闻。

但是这里有两个重点中的重点,首先买卖双方必须是北京城市户口,其次房管局的相关人员还要愿意为你做出一套看上去非常合理合法的手续,这样这个使用权才能够顺利转移,而洪涛正好符合这个条件。

洪涛是北京正式户口,这个是父母传下来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这里就不展开了。至于他认识不认识房管局的相关人员,关系到达没到达人家愿意帮他略微承担一丁丁点的责任来出具这个证明和办理这套手续的问题,这其实根本就不算是一个问题。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人情社会,既然是社会,那肯定就不是你一个人,需要有很多人的集合才成。这些人里还肯定包括了你的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上级、下级等等,就算你故意不去认识这些人,你也躲不开,谁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啊!(未完待续。。)

三百三十八章 学区房

所以,只要你想认识,那就必须能认识,其实重要的并不是你认识不认识,而是你能不能给人家提供相应的好处或者说利益,包了包归就是一个字,钱!

在这点上,以前洪涛还真拿不出啥钱来,不过现在这个问题又解决了,不光有桃心头带着大笔资金来了,刘老板和胖老板也愿意投资,那这些钱又不是问题。这也算是买房的成本,其实也没多少,办理手续公家是收不了什么钱的,几十块钱的工本费而已,这些钱大部分是要给个人的,他们的胃口也没那么大,万把块钱足以,几万块冒天了,具体数字还要取决于你和房管局经办人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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