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5页)

“你跟他说名字干嘛!”强盗喘着气很生气。

“秀秀,秀秀,好名字。我记住了。今儿还有事,恕不奉陪。”宋小玉两腿夹了一下马,朝大路跑去,“以后我们还会见面的,到时候给你红药丸吃。嘿嘿~”

强盗朝白马离去的方向恨恨地啐了一口。

淫贼和强盗的工作性质其实差不多,都是抢走别人身上不随便给的东西,但不管是强盗还是捕快还是其他游侠,都看不起淫贼这个职业,认为他们的行为有失风度,坏了男人的气节。

秀秀不了解这些,觉得宋小玉看起来很干净,还帮她解决了很大的尴尬,就认定他是个好人。强盗虽然对她挺照顾,可是又丑又脏,只能是个坏人——好女孩不能和坏人混在一起。

“强盗大哥,谢谢你救了我。”秀秀从包里掏出银子,“这些钱全都给你吧,就算是你抢的,我会假装很不情愿的。”

强盗的面目又变得狰狞起来,秀秀有些害怕。

“其实我知道你也不太坏,就是有点儿脏。”秀秀把银子递到强盗面前。

强盗一挥手,将秀秀手里的银子打落一地:“他奶奶的,老子是爷们!老子还是强盗!老子……老子脏因为老子是爷们!”说着大步走了。

三、第一次住店,有个讨厌的地头蛇(1)

第一次住店,镇里有个讨厌的地头蛇

旷野上常常起风,秀秀觉得有点冷,就找出包里的披风穿上。黑毛驴上,红披风火一般飘扬着,将少女郁郁的脸衬托得格外动人。小镇离得不远,小半个时辰就到了,这是秀秀闯荡江湖的第一站。她的心情不太好,有点挂念强盗——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要我的钱。

城门附近,人逐渐多起来,穿着宽松的袍子散仙似的到处游荡着,守城官趴在一张破桌子上睡得口水直流。人们看见秀秀都忍不住多瞧几眼,对她这样的穿着还不大习惯。

一个小伙计装扮的男孩子窜了过来:“女侠住店吗?”

秀秀第一次听别人叫她女侠,很得意,就点了点头,男孩早抢过毛驴的缰绳:“跟我来吧,我家客栈是平原镇最好的,就在前面。”急急忙忙拖住毛驴的缰绳,周围又奔过来几个伙计模样的男人,叫叫嚷嚷。

“女侠别信那小瘪三,他那是黑店!到我们这来。”

“您可是侠女,多尊贵呀!哪能住那破店?住我们这吧。”

“女侠要不要捞点外快,我们怡春院正缺姑娘。哈哈”

……

乱七八糟的,秀秀听这么多人叫他女侠,有些晕晕的。拖着毛驴的男孩边跑边叫:“你们家才黑店呢,滚开滚开!”

幸好城门口又进来一堆人,抢拉客的伙计们一哄而上,小伙计这才突破重围,把秀秀拉进一个挂着很多灯笼的小院里,灯笼上写着“归燕客栈”,仔细一看,屋檐上果然有不少燕子窝。

客栈正门进去,是个大堂,摆着几张桌子,围着些人吃饭喝酒,楼上是一些房间,秀秀以前住的那个镇里也有客栈,看上去都差不多。小伙计帮秀秀栓好毛驴,就跑进来问她想吃点什么,秀秀说不是很饿。

“那您是喝酒对吧?”小伙计把秀秀领到一张空桌前,“您先坐,酒菜马上就来,我喊人给您打扫房间去。”

“哦。”秀秀坐下来,把包和刀放在桌上,心想,当游侠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左顾右盼,见其他桌的人都在瞧着她。

奇怪,秀秀皱了皱眉头,不理他们。

——独自在江湖闯荡的女游侠一般都比较低调,喜欢黑色或灰灰的装束,有的还戴着个带纱的斗笠,不想引起旁人的注意,多惹麻烦(女游侠的麻烦总是比男游侠多一些)。浑身红灿灿的秀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看着她,以为仅仅是因为自己长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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