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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更的比较早 ; ;回来的比较早 ;好开心
第89章
头被整个啃掉、身长至少三十米的雷龙——
这位“怪蜀黍”的“棒棒糖”真是太可怕了。
前两天路易还提过想要吃雷龙的事情,这个提议当时就被孟九昭pia驳回了,不过秉承“不想吃雷龙的堪塔斯不是好恐龙”的原则;他还是对路易的理想远大表示了赞美,并且表示;n年以后如果路易真的猎到了雷龙;他可以提供清蒸红烧碳烤多种做法帮他料理那头雷龙←当然,前提是他还活着的话。
不过;眼前的怪蜀黍是什么意思?自己吃了他的蛋,它却请自己吃肉?
这……这这这……
想想之前那一地蛋壳,这头恐龙不会把自己和路易当成破壳的幼崽了吧?
路易也就算了,自己这个样子;长得有那么像它们那一族的幼崽吗?
重生以来;已经第二次被恐龙当做幼崽疼爱的孟九昭深深的怀疑起了自己的长相问题。
孟九昭和路易最终还是接受了怪蜀黍的棒棒糖。
被怪蜀黍盯得死死的,他们虽然被允许自由活动;可是范围必须限定在怪蜀黍尾巴可及的范围内,超过这个距离;就会被关小黑屋,出来的时候就会一身口水了。
不能跑太远意味着他们无法自由捕猎(←虽然本來也基本上猎不到),拒绝了一天之后,怪蜀黍再递棒棒糖过来的时候,两只幼崽互相看了一眼,就啃过去了。
“雷龙肉可真好吃啊~”嘴巴里鼓鼓囊囊的,孟九昭对旁边的路易说。
“啾~”路易明显很同意,“啾啾!”←先吃别人猎的,以后吃我猎哒!
“好~”
两只幼崽吃了雷龙的一整条小腿,然后,就跟怪蜀黍回窝了==
回的居然还是之前他们偷蛋吃蛋的命案现场==
蛋壳已经被清理干净了,里面还铺上了新鲜的草,用嘴巴将两只幼崽叼到厚厚的草堆上,怪蜀黍恐龙俯□子,大头重新贴在了草堆旁边的地上。
它的身子太巨大了,还很长,它能进来的只是前半个身子,屁股和尾巴只能撅在外面,翅膀也只能蜷缩的贴在洞顶,这个姿势一看就很不舒服,不过怪蜀黍看起来一点也不介意,它睁着金黄色的眸子盯着两只幼崽坐在草堆上,一副欣赏的很享受的样子。
虽然吃了对方一条雷龙腿,可是路易可不是那么容易被讨好的幼崽。面对那双黄色的大眼睛,他挪了挪身子,用屁股对着对方。
“啾啾?”以后我们要给它当幼崽吗?路易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看来不止孟九昭,连路易也觉出来这头龙对他俩的态度不对头了。
“……应该……可能……大概……吧?”孟九昭心里惴惴的,老实说他也搞不懂那头龙的意思。
“啾啾……啾……”可是我不想叫他爸爸,心情低落,路易头顶的呆毛都塌下来了。
“我也不想……”被路易的情绪影响,孟九昭也陷入了低潮,虽然这头怪蜀黍龙是土豪,大方送给他们雷龙肉吃,可是在他心里,这头龙却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布莱克和白的。作为一个拥有上辈子记忆的非少年,布莱克和白用他们纯粹的爱得到了孟九昭的认同,这种认同是在一点一滴的时间积累中发生的,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那我们给它起个名字,以后就用那个名字称呼它吧?”没法逃走,也不想认陌生龙作爸爸,孟九昭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
于是,怪蜀黍龙有了自己的名字——猛。
名字来源于孟九昭的姓氏,另一个原因则是这头龙的吼声是“mon……mon”的,听起来也很像这个音。
和猛一起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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