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的预料,但也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面对如此发展的事态,郑国公府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自认倒霉。他们的确是有意想要退掉这门亲事,要说温宓妃若不是哑巴,履行婚约那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可她偏偏是个哑巴。

这样的女子,怎能成为郑国公府未来的当家主母。

这婚,他们郑国公府是不得不退啊?

只是让郑国公头疼欲裂的是,事情居然搞成这般模样,让得他里外不是人,有苦无处说。

短短几天时间,就着这件事情,外面是越传越厉害,虽然还是有人站在郑国公府这一边,说丞相府的温小姐配不上郑世子,但这又如何,圣旨上写得明明白白,退婚方是丞相府,是人家温小姐觉得郑世子配不上她,故而特意请旨要求退婚的。

那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饶是长了一百张嘴巴,那也说不清楚。

相对于外面因为温丞相请的这两道旨意,闹得沸沸洋洋,甚至颇有几分剑拔弩张的气氛,身为事件主角的宓妃,小日子过得悠哉悠哉的,身心都很悦愉。

丞相府坐落于皇城东南方位置,占地面积极广,算得上是处于极为繁华的区域,她住的院落名唤碧落阁,是除去便宜爹娘的院子,无论是占地面积还是气候,反正各方面条件最好的院子。

由此也能看得出来,温丞相跟温夫人到底是有多么宝贝她这个女儿。

脖子上的伤,经过几天的休养,再配合着黄御医开的药膏,痕迹已经越来越淡,不仔细瞧都瞧不出什么来了。

头上被撞出来的包,经过宓妃自己不时揉搓按摩,也已经消了肿,再也没有痛的感觉。

几天下来,宓妃总结出一点,有爹有娘,有兄长疼爱的日子,那简直堪比皇太后的生活。

只可惜,以前的她没有那么好的命,但那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从今往后,她只有一个身份,一个名字,温丞相的女儿,温宓妃。

身体原主没能做到的事情,她会帮她做到。

辱她之人,她必辱之。

“小姐,你醒了,怎么都不唤奴婢进来伺候。”说话的小丫鬟名唤丹珍,不过十五岁,但却已经伺候了宓妃七年时间。

闻声,宓妃翻了翻白眼,相同的话她都不知道已经重复听了多少遍了,倒着都能背得出来。

曾经的她,是顶级特工组的老大,手底下养着的人,可说个个都是怪胎,个个都是能力堪比妖怪般的存在。

她能成为他们的老大,让他们听从她的号令,她的实力当然是毋庸置疑的。许是自幼养成的习惯,宓妃并不习惯别人伺候,跟自己有关的事情,她一向都习惯自己动手,不假他人之手。

像她那样生活的人,是永远都不会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别人的,哪怕她再信任那个人。

“小姐,你去哪儿?”手中的新衣裳还未放进衣橱里,看到宓妃独自出了房门,丹珍不由得惊呼出声。

此时正值炎热的夏季,炙热的阳光照在身上,令人很不舒服,可是宓妃却能仰着头直视天空中那极为刺眼的太阳,竟是一点儿也不受影响。

眼角的余光瞥见追过来的丹珍,宓妃打着手语,道:“我到凉亭里坐坐,你准备一些凉茶送过来。”

“是。”丹珍福了福身子,退了下去。

她总觉,苏醒过来之后的小姐,变了。

但究竟是哪里变了,一时间她也想不明白。她只知道,现在这个小姐,看着更令人心中欢喜。

原本,性情孤僻不愿与人接触的小姐,现在偶尔会流露出情绪,还不时会笑,也不再排斥老爷夫人的亲近,丹珍觉得这样很好,不枉费老爷夫人那么疼爱小姐。

宓妃不紧不慢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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