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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之前我们是这么想的,”秦暮楚介绍道“由我来担任主唱,胡朋改做贝斯手,圆圆和子申分别担任键盘手和鼓手。说实话,我们本来只打算召一名吉他手的,但今天看到你们兄弟二人让我有了一个更加大胆的设想咱们能不能做双吉他?你们哥俩一个弹主音,一个弹Solo,我想这样做出来的音乐会显得张扬许多,大家认为呢?”
子申说道“小楚哥,我的看法和你差不多,现在乐队有六名成员,双吉他是肯定的了,但我想你先别那么着急做主唱,不妨将你们几个人的嗓音比较一下,看看谁更加适合再做决定。”
“就是的,小楚你的吉他弹奏得十分出色,只做主唱的话未免有些大材小用了。”胡朋也说道。
秦暮楚同意了这个建议,吃完饭后,大家收拾好桌子来到隔壁的排练室。胡朋找来一张国内某说唱金属乐队的小样,放进D机里,然后大家争相模仿着金属式的唱腔。
胡朋的嗓子很显然更适合唱朋克,他的嗓音虽然沙哑,但略显苍白无力,不适合唱这种快节奏的歌。孙晓阳的嗓子虽然洪亮,但他唱歌有一个毛病,那就是一旦唱快了吐字就不是很清晰。最后的焦点聚集到秦暮楚和孙晓刚的身上,他们二人的嗓音难分伯仲,各有各的特色,实在说不好谁更加适合做主唱,经过一番思考之后,秦暮楚说出了他的结论
“我认为还是我来做主唱比较合适,晓刚我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就在刚才,我的脑子里冒出这么一种想法,既然你擅长三弦,咱们为何不在自己的音乐里融入一些民族音乐的元素呢?在咱们身边有很多乐队都在自己的音乐里加入了民乐,有的是马头琴,有的是古筝,为何不能是三弦呢?虽然这种中西结合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但它确是屡试不爽的,反正在我的印象里,凡是将民族音乐融入到摇滚乐中的乐队,都有着不错的口碑,做出来的音乐也别有一番风味。”
见胡朋还有些疑虑,秦暮楚接著说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虽然做了主唱,但我并不会因此而放弃对吉他的练习,相反地,两个孙兄弟的加入会对我的弹奏起到促进的作用,或者说会激发我的灵感,保不齐有一天我也能写出一首旷世名曲来呢!”
“怎么说着说着又开始吹上了……”胡朋无奈地摇了摇头“亏哥们儿我还替你的前途担忧呢!算了不说这个了,今天咱们这个乐队的建制就算齐备了,咱们给抓紧时间磨合,抓紧时间做出一批拿的出手的作品来。可咱们目前还有很多问题,首先,孙氏兄弟的家离这里很远,来来回回的肯定很不方便;其次,咱们平时还要出去卖盘来维持生计,不可能把精力都放在排练上面。而最重要的,是咱们一般出去卖盘的时间都在周末,因为大多数酒吧的演出都是在周末进行的,而这样问题就出来了,圆圆平时要上学,只有周末才能抽出时间参加排练,这也就意味着,咱们在一起参加排练的机会会少之又少,又如何保证排练的质量呢?”
“你这个问题我不是没有考虑过,其实这些问题很好解决,首先,”秦暮楚面向孙氏兄弟“你们哥俩能不能说服家里搬出来住?搬到无名村来,这样的话咱们在一起的时间就会多出许多;其次,圆圆的学业不能耽误,所以你平时就不要来了,为了玩音乐儿耽误了考大学就得不偿失了……”
秦暮楚的话还没说完,顾圆圆就撅着小嘴说道“不,我不想考什么大学,只想和你们一起做音乐,这才是我喜欢的事情。”
秦暮楚劝道“你不要耍小性子,玩摇滚乐没有什么不对,但不要因此而荒废了学业,不要学我和子申,我们是迫不得已才会如此而为之,你和我们不一样,有大好的前途在等待着你,说到底,你加入乐队只不过是为了能和子申在一起,只是觉得摇滚乐新鲜、好玩,而不像我们,别人我不敢说,至少我会把摇滚乐当作一辈子的事业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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