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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晨興憶夢(上) 13山雨縱論殺人道,尤瑜惶恐履薄冰(二)

這位少將師長的報告,尤瑜也聽過,原來他信以為真。經山雨這麼一點撥,才知道他處處造謠,公開欺騙。他曾聽到一位老師講,葉聖陶先生說過,領、袖是最骯髒的。那時,他只理解到,一件衣服,衣領和袖口最容易弄髒。現在他才認識到這種理解是何等膚淺!衣服的領、袖,弄髒了,還可以洗乾淨,至於黨國的領袖,以及他們的徒子徒孫們,那是長久浸在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無可救藥,永遠也是洗不乾淨的。只有徹底埋葬了他們,這個社會才能安寧

他讀呀讀呀,又讀到了這麼一篇報導:

學子頻頻失蹤跡,青龍潭底聚冤魂

本報六月二十二日訊:近幾個月來,我市失蹤學子甚夥。粗略計:省五中六人,昆縣中四人,昆師五人,蓮師一人,誠中三人,……遍訪其人親故,不見蹤影。

又風聞有人將其人與石頭塞入麻袋,沉於青龍潭底。失蹤者之家屬僱船打撈,鐵鉤拖出鼓脹的麻袋十餘只。袋中全為腐臭之屍體,不堪聞睹,亦不能辨其面目。唯一屍骸皮肉尚存、累累傷痕而可辨識者,為城東木材商虢某之子,省五中學生。虢某不惑之年結婚,生有二子,大兒名虢棟臣,原希望他能成為國家棟樑之臣,可他自幼嬌生慣養,驕縱頑劣,成績低下,初中未畢業就輟學在家遊蕩,虢某對他心灰意冷,不抱任何希望。次子虢富天,原本寄意他能繼承本業,使之發揚光大,富甲天下。可是他好學上進,十四歲那年,就考上省立五中,今年才十六歲,是全家的希望,父母視為掌上明珠。如今虢某年逾六旬,黃梅不落青梅落,白髮人送黑髮人。其狀堪哀,其情可憫。據此推知,失蹤之學子應全葬身青龍潭底。

又據一孤老漁者稱,四月末的一個雨夜,其舟停泊青龍潭畔。忽聞岸上汽車喇叭轟鳴,漸鳴漸近。車停,車上跳下兩個蒙面人,厲聲呵責,命令漁者送貨過江。詢其運資,一蒙面人揚起手槍威逼:「哼,你要多少,它會告訴你的。」漁者嘿然。二人旋即擲貨船艙中。漁者以足探之,袋內貨物柔軟,微溫,始以為二賊偷來之牲口。到青龍潭中,蒙面人命停船,擲麻袋於潭中,漁人始知袋內裝的為活人。他兩腿抖顫,驚恐萬狀。一蒙面人用槍頂住他的腦門,嚷道:「今日之事如走漏風聲,小心這個傢伙開花!」然後二人跳上岸,消失在黑暗中。漁者如墮冰窟,自此棄舟不漁。

就在此報導的同一版面,又附有山雨的一篇精湛的評論。

遠遠「過之」「而無」絲毫「不及」山雨

時下內戰連年,民生凋敝。咱們中國,當然什麼也趕不上兩漢、盛唐,乃至於前清,更遠遠趕不上歐美。唯獨對於殺人術,我們情有獨鍾,竭盡全力鑽研、推行,積累的經驗頗多,在世界殺人史上,獨樹一幟,堪稱一絕。近來,又將這些絕技,發揚而光大之。特別是給被錯殺者,找出一個冠冕堂皇、而又無可辯駁的該殺的理由方面,我們的精英,用心良苦,成績卓著。在這點上,較之我們的父祖輩,真遠遠「過之」,「而無」絲毫「不及」。

古今中外,被殺的人中間,該殺的不少,但被錯殺的,也一定很多。就殺人者來看,幾乎個個該殺,被錯殺的沒有一個。南宋時秦檜殺岳飛,在人民大眾看來,是千古奇冤,但在秦檜看來,是拔掉眼中釘,剜去肉中刺,是極其正確的舉措。冠以「莫須有」的罪名,誰也不能、也不敢辯駁。到了近代,在所謂清黨中,叫囂「寧可錯殺一千,不能放走一個」。在蔣某汪氏看來,殺,即使錯殺了一千個無辜,只要沒有放走一個,也就無比正確。因為只有無限制地錯殺,才能保證不放走一個,舉起帶血的屠刀、滿臉沾著血污的將軍們,連「莫須有」的罪名都可以不要。即使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河,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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