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假做真时(下) (第3/3页)
情节严重。何旭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此后,法院对原告江左市奋发有为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左市爱家风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5.《小法庭》的新节目
肖问豪依据这一故事,制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假做真时》。酷博士和戴聪明作为嘉宾出席。
节目对话环节,酷博士先发表意见:“两个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是‘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个名词好难记,可不可以简单点儿?”肖问豪说。
“也可以简单称为‘虚假表示行为’。”酷博士回答。
戴聪明说:“我总结一下‘虚假表示行为’的构成条件:第一,当事人都知道对方和自己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第二,都不准备受意思表示的约束。我总结的对吗?”
“对的。”酷博士回答。
“那么,后果是什么呢?”肖问豪问。
“《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另外,《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