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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上游泳衣,在酒店的泳池遊了一個上午的泳。

下午到畢卡索紀念館閒逛。

這次可真的寂寞了,回到家中,男朋友固然丟掉,女朋友也告完蛋。

生活中什麼樣的劫難,都要親身去擋,一點辦法都沒有。罷罷罷,咬緊牙關死忍,忍的我面色灰敗,雙目呆滯。

我努力控制自己,三個星期之後,回到家鄉,又是一條好漢,力拔山河氣蓋世。

我絕口不提俞克忠與戴靄善這六個字。

但他們兩人卻不肯忘掉我。

他與她一定要表示偉大,非得與我有說有笑不可,不住的騷擾我。

先是他把兩年來我送的東西退還給我,大概是她的意思吧,要我與他之間一筆勾銷。退回的物件包括一套穿的輕熟的牛仔衫褲、舊的不能再舊的領帶、破鋼筆、褪色的鑰匙扣、濕水字典與小說

怎麼不把那兩年的感情也還給我,可以嗎?做的到嗎?我冷笑。

他還打電話來,叫我把東西也還他。

「我們還是朋友,」他說,「不過照片與書信還是物歸原主的好。」

到底是自己人,大嫂在電話中把他罵的狗血淋頭。大嫂是他的表姐,一表三千里,忽然表著個無恥之徒,大嫂也夠尷尬的。

我不出聲。

心灰意冷到某一地步,一個人就懶得反抗。

我把所有物件裝了紙盒送過去。

他與她還嫌不夠。

她親自打電話來,「不是還有一套音響設備嗎?我們不想有什麼留落在你處,相信你是明白的。」

我說:「沒有人送過我那麼名貴的東西,你的消息錯誤。」

她不響。

我已不認識她,她由一個理智聰敏的女子變的多忌多疑,她大概不住向他逼供,疲勞轟炸下,他什麼都招供出來,胡說一通。

我說:「同時也沒有誰送過我紫貂長大衣、三克拉鑽石、以及花園洋房、愛士頓馬田跑車,莫怪我聲明在先,等下你問我要起東西來,我吃不消。」

說完把電話掛斷。

媽媽說:「你胃口真好,這種電話,拍下算數。」

她是個可憐的勝利者,彷徨的要死,寢食難安,一定要尋根究底,翻他的舊帳。

真笨。

她並無好好享受得來的一切。

大嫂的父親六十大壽,請我們去喝喜酒。

大嫂先告訴我,他也在被請之列,假使我不願意去,沒有人會見怪。

我考慮很久,還是決定去。

避避避,避到幾時去?又不是我犯罪做錯事,我也不怕沒面子,我決定去。

有誰敢笑我?誰保證不會失戀?我不怕。

也沒有刻意打扮的漂亮去示威。

衣櫥內有幾件旗袍,專門用來出場面用,又只有一千零一條養珠鏈,他與她都見過。

也從不為任何喜慶場合出去做過頭髮,通常在家洗一洗松,挽條辮子,他與她都熟悉這種打扮。

大嫂與大哥很早就去了,我與爸媽殿後。

一進場就看見那兩位仁兄仁姐。

她整個人變了,打扮的非常冶艷,一改常態,穿套大花衣裳,低領子,戴著時下流行的那重假寶石項鍊,一大塊一大塊,閃爍耀眼,吸引不少目光。

她緊緊挽著他的手,一直笑,但心不在焉,眼光到處漂,一漂到我的身上,一怔。

我並無避開她的雙眼,直視,面色不變,把她當透明,噫!誰沒有兩下散手呢。

隨父母坐下,與眾親友寒暄。

嗑著瓜子,心境平和,耳邊聽著她的笑聲,卻不覺刺耳。

心痛是一件事,露出來又是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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