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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的向荷兰提出警告,萧奈天在警告中声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做法是违背人类道德的禽兽行为,更是置中华民族人权于不顾的蔑视行为,中国对此次事件保持高度关注,同时保留进一步行事权利,必要之时共和国会启动海外侨胞应急保护机制。
就在荷兰大使对中国海外侨胞应急保护机制这东西还没弄明白的时候,各国总算是知道了在印度尼西亚这个小地方,狗胆包天的荷兰人竟然做出了触中国人逆鳞的行为,冠冕堂皇上的话可以说本次事件是排华事件,真实反映局势的就是由荷兰东印度公司发起的一次赤luo裸的对华人打砸抢的恶劣行为。
驻华的荷兰大使经过好一阵紧急学习后,总算知道了中国外交部部长萧奈天口里所指的“海外侨胞应急保护机制”,究竟是什么东西。
这个应急机制是在1940年6月份,由共和国主席周秦批准的一份中央文件。该文件主要是应共和国不断增强的国力,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不少中国人在海外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增强保护海外侨胞以及海外机构的利益,共和国制定了一份应急保护机制,该机制囊括领事保护机制、特别撤离机制、强制干涉机制。
领事保护机制就是很早之前共和国已经用过的,也就是在日本关东大地震之后,驻东京的中国大使馆很快启动了该机制,对在东京的中国侨民进行了各方面的周全保护,最后甚至组织了力量撤离了这些侨民。那次行为也是得到了各西方大国的鼎力支持和表扬的,因为他们也参与到了撤离其侨民的行动当中,之后各国之间也达成了一个备忘录,就是让领事保护机制合法化,虽然尚未加入国际公约或者国际法规当中,但各国都予以了公开同意或者默认。;
而特别撤离机制就是指在某些地区,没有领事馆的情况下,侨胞遭受到了人身和财产上的威胁,或者已经遭受到了损失。共和国可以组织多样化的力量,组织侨民撤回本国政府,而该机制最早的宣讲是在1937年的共和国政府工作报告上,时任国务院总理的张雨生就在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切实维护中国公民在海外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而在1939年年中,外交部部长萧奈天指出:“共和国外交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其任务之一就是维护中国在海外同胞和法人的合法利益,尽一切努力提供以人为本的外交服务。”他的阐述中还多了一个词,那就是“以人为本”,这个词在强制干涉机制中体现的尤为突出。
第三个机制是对领事保护机制和特别撤离机制的补充,其主要前提就是中国在外同胞和法人遭受到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威胁,为了切实保护人民安危,共和国在必要之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的行动,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该机制说白了,就是指只要有人敢对中国人或者法人下手,那么中国可以对该国或者该地区采取多种方式来拯救他们,无论是军事威胁,甚至是军事行动。
三个机制合为一体,就变成了被中国国家元首正式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海外侨胞应急保护机制”,萧奈天直接当着荷兰驻华大使的面,说中国在必要时刻就将启动该机制,其另一个层次的意思就再明显不过。如果排华事件继续,那么轻则中荷两国正式断交、中国组织大规模的撤侨,重则中国采取军事行动……
当赶回使领馆的荷兰大使,紧急发回国内的电报还没被译出来的时候,中国驻荷兰大使已经向荷兰外交部递交了离境通告,因为中国政府决定将中荷两国的外交关系将为代办级,中国驻荷大使已经没有继续留在荷兰的权利,他将启程返回中国,而很快荷兰驻华大使在二十四小时里不动身主动离去,也将被中国驱逐出境。
正被德国这么一个祸害弄得头皮发麻的和荷兰政府,压根就不知道希特勒这个牛人会做出什么样的旷世奇举威胁到荷兰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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