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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漸漸與梁氏疏遠。

一日在個酒席中坐著,忽然張家俊也同時出現,我倒沒怎麼樣,只覺得有點觸霉頭,於是低頭繼續玩紙牌。誰知他厚著麵皮過來,居然叫我的名字,我抬起頭,茫然一看,當他透明,根本沒有入腦,低頭翻開牌說:「三隻皮蛋,我贏。」

眾人想在我面孔上找蛛絲馬跡,根本找不到。

後來媚說我很絕情,我至少應該與他打個招呼。

我冷冷說:「我一向不是那種大方的女人,把前夫的名字嚷嚷帶在嘴邊,什麼『我們不是夫妻,仍是朋友』,放屁!我也不必到處去哭訴他吃我穿我花我的,可是事情過去,各人走各路,陽關道、獨木橋,我還跟他打招呼,他做夢!」

「可是人家只當你無情。」

「我還管人家?」我說,「我一向不理這些。」

「所以我說,一向我最佩服你。」她笑。

「現在世界變了,男人真嚕囌,女人與他們分了手,沒要他們什麼,他們都還不甘心,到處訴苦博取同情,真反了。」

真反了。

梁在晚上打電話來問:「你為什麼跟我疏遠?」

「沒什麼,」我冷淡地,「這一陣子想靜下來看看書不便與你交際應酬。」

「是的,我知道,因為我曉得你過去的秘密。所以你避忌我。」

「自然,」我又笑,「我不敢得罪你,我還打算陪你上床求你保密呢!」我摔了電話。

他又再打來。

我說:「我不想再說下去,就這樣好不好?君子絕交,不出惡言。」

「為什麼——」

「再見。」我說。

他沒有再打來找我,如今男人們的水準益發下降,我想。在外宣揚我醜史的人,又多一個。

我覺得很困惑,怕有朝一日我在婚姻註冊處結婚的時候會有人來阻止,一連做好幾夜惡夢。

我謝絕應酬達半年之久,韜光養晦。

可是命不該絕,終於因為一些小事到律師樓辦手續,而認識了一個律師。他很年輕,很漂亮,很沉默。照說這一號人物是輪不到我的。

可是出乎意料之外,我們結識第二天,他便打電話來約會我。

我?我看著鏡子,不還是這個我嗎,交老運了。我問他:「想約我上哪裡去?」恐怕也不過是吃晚飯看戲這些。

他說:「還不是吃飯看電影這些。」

他很冷靜很可愛,常常揚起一道眉,看我一眼,並不說什麼。

我不認為他想娶我,不過我肯定他蠻喜歡我作伴。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梁氏,他正拖著一個女孩子——面目模糊的那種,見到我馬上別轉臉,假裝不認得我,卻又偷偷回頭望我幾眼。

在我身邊的湯姆馬上發覺了,他不出聲。

我白他一眼:「為什麼不問我那個鬼祟的男人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打橫看我:「你以前的事,我不感興趣。」

我一聽這句話,馬上感動得眼睛都紅了。說得多麼好!「以前」的事他沒興趣。他的意思是,現在與將來的事他會有興趣。

「為什麼?」我抬起頭問。

「因為你也不是我第一個女朋友,如果互揚醜史,不大好聽。」他簡潔地說。

他只要我的心,他不要求我的靈魂。很好,這個高貴的男人正是我在尋找的男人。

媚,我那女朋友說:「你的運氣倒不錯,轉了。」

「也該轉了。」我下決心,「我會對他很好,你放心。」

「你對男人一向很好,好過頭了,你什麼時候對男人不好?」媚問。

「但是他們都恨我。」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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