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4/5页)

上一次我曾经向阁下提出警告,如果阁下持续带给她困扰,我们将会诉诸法律。为避免走上类似途径,希望您能够针对我们的诉求详加考虑,从今往后停止这样的行为。她已经不再对您怀抱任何特别的情感,针对这一点,她认为,透过两位在去年进行的对话,双方已经取得共识。附加一点,她对阁下的行为,感到非常遗憾。同样身为男性,我可以理解阁下的想法。然而,虽然我们身为学生,但仍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对他人有不法之事,理应接受法律制裁。恳请您停止相关愚行,转而向有意义的生活迈步前进。(没有署名)

我很喜欢写信,过去也曾经因为写给人在九州的高中友人得花一整晚才能读完的信,而被人当作麻烦人物。

在我曾经为水尾小姐疯狂的时期,我连着好几天都写信给她,就连那些畅销小说作家也比不上我。生日的时候我写信给她,圣诞节的时候我写信给她,情人节的时候我也写信给她。我曾经在信里向她道歉,曾经在信里抒发过我的愤怒,也曾经把信写得感人肺腑。我回老家的时候写,去伦敦游学的时候也写,我像个笨蛋一样,不断地写、写、写,直到倒下为止。她的房间简直快要变成废纸回收场了。真是愚蠢啊!而到底我是写什么写成那样,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如果还记得,我应该会因为太过羞耻而没办法像现在这般从容不迫,并且会马上跳上睿山电车,躲到贵船(注:京都郊区,赏枫名地之一。)附近去吧。

也因为远藤的这封极其失礼的信,我很快就写了回信给他。而一开头,我就随兴所至,写得非常顺手。

已拜读阁下惠赐之警告书信。吾对法律所知甚微。阁下以一介法学部生之身,刻苦自勉,吾尚不能及。但要说明的一点是,吾对她已经没有怀抱任何特殊情感。我们双方已透过去年的晤商取得共识,我的见解与她相同,甚至可以说,我侥幸能够从这个桎梏当中解脱。但我必须说,阁下对吾诸多行动的理解,可说是完全错误。如此这般理所当然地断定吾的罪过,吾认为是十分不当的行为。再者,阁下针对吾的跟踪行为所提出之所谓侵害隐私权的忠告,吾已从亲切的友人处获知,阁下将吾的行为扭曲后进行理解,将之视作为不正当,试问,以不正当之手段报复不正当之行为,阁下所秉持之伦理法则,是否能获得认同?而获知阁下修习法律,我亦对未来的法界深感不安。

亦或者,阁下之所以如此这般明显确实的行为过当,有可能起因于阁下对吾所抱持的好感。确实,身为一个男人,吾认为自身相当有魅力,甚至足以男女通吃。但就个人而言,吾没有自信能够回应阁下的爱情。不论爱有多深,你我之间,存有无法超越的鸿沟。所谓恋爱,不过是一时性的精神错乱,如果因此而被愚弄,未免太过愚蠢。不知阁下是否能够了解?若您无法就此收手,那么,在阁下深受重伤以前,吾想奉劝您,还是另择他人为佳。非常抱歉。纵然您的心意使吾十分喜悦感动,但仍恳请您停止相关愚行,转向有意义的生活迈步前进。(没有署名)

就在我寄出信件的第二天,下午两点。

我睁开眼,从我那过长的睡眠中醒来。抽过一根烟后为了准备早餐,我想去附近的面包店一趟。那家面包店位于一条巷子里,距离我的住处脚程大概三分钟。这家店小而美,十分可爱。这几年,我要是没有吃到店里的法国面包夹腊肠和奶油面包,然后配上咖啡当早餐,就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在我走出房间以前,我已经几乎可以闻到烤得酥脆的面包香味。

我一边想着那个面包的香味,一边要打开门。不过,当我伸手去转门把,门把却纹丝不动。我用身体去推撞,却只听见刺耳的声音。

门打不开。我抱着手,站在门前。虽然在漫长的学生生涯当中,我大半时间都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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