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5页)
意啊,又不是非得嫁给他。”
“不同意咋样呢,人家出得起彩礼钱,他家是镇上开肉铺的,要没他家的彩礼钱爸拿来什么给大哥娶媳妇?”
“啊,拿彩礼娶媳妇?”
“农村都是这样啊,嫁了闺女娶媳妇……”
黑暗中,朝夕的睫毛开始蒙上泪光:“姐,这怎么成?”
“怎么不成?咱农村都兴这样,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会读书,还能到大城市里去住,妹啊,姐姐我这辈子怕是爬不出这座山了。”表姐抽咽着,靠着床头缩紧身子,“人的命真是没法比,朝夕,你不知道姐姐我有多羡慕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在外面过得再不好总比随便嫁个男人强,你不知道,那个人……我一靠近他就作呕,他是开肉铺的,一身的猪肉味……妹,你千万别留在这里,走,赶紧走,你妈会保佑你的……”
“朝夕,你真的要走啊?”
小恩将手抄在袖子里,冻得鼻头通红。
朝夕没有回答,看着翻飞的芦苇,什么都不愿意想。
眼前这个地方是她最喜欢来的芦苇荡。每到秋天,河两岸的芦苇就开出融融的白花,随风起伏,衬得两岸的秋色最为美丽。这条河不知道从哪里流来,也不知道流向何方,因为经过上坡镇,被镇上的人称作“胭脂河”,据说是源于民国一个叫胭脂的女孩投河自尽,那个女孩被地主强抢去做姨太太,胭脂为了保贞洁投进了冰冷的河水,村里人为了纪念她就用她的名字给这条河命名。很凄美的故事。
朝夕从小就喜欢这条河,喜欢河两岸的芦苇,小时候经常跟表哥表姐们在芦苇丛中捉迷藏,后来她知道芦苇还被古人叫做“荻花”,白居易就有首诗里写到“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第一次知道这首诗是在大院的时候,她画了一幅画,满纸都是飞舞的芦苇,连波看见了就随口念出那句诗,当时她就问荻花是什么,连波告诉她荻花是芦荻所开的花,而芦荻跟芦苇很相似,因此常被人们统称为芦苇。朝夕也分不清河岸开的是荻花还是苇花,似乎两者都有,但她更喜欢“荻花”这个名字,非常有诗意。
第四章 最悲惨的事她可以笑着说(5)
如果说她对这个镇还有些留恋,大约就只有这如飞雪般起伏的苇花和荻花了,她生*漫,闲书读多了,看见什么都浮想联翩,一片枯叶一朵流云,都会让她莫名感伤。在县城的中学读寄宿,她尤为孤独,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因为那里的学生都是农村娃,个个都想通过升学鲤鱼跳龙门,跟她同寝室的几个女生每晚熄灯后都会在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扎书里去,同学和同学之间都在暗暗较劲,没有人会把时间浪费在交朋友上。
朝夕只在学校宿舍住了一学期就搬出去了,寄宿太贵,她交不起那些费用。她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租金非常便宜,而且可以自己生火做饭,不用给学校交伙食费。至于房子如何(如果那还算房子的话),只能说能住人,虽然自己做饭麻烦点,但能填饱肚子也就可以了。朝夕的要求不高,能活命有书读,她就心满意足。
其实她很喜欢一个人独住,反正别人也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只要有空闲时间她就躲在自己的屋里看书,不过看的不是课本,而是被老师深恶痛绝的闲书,像琼瑶的爱情小说,三毛的游记,席慕容的诗,张晓风的散文,她都看得如饥似渴。而神奇的是,她看闲书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功课,她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如果不是后来发生那件事,老师会很喜欢她。尤其是语文老师,经常把她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同学们听,老师并不知道,她的作文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那些“闲书”。
在县城一中这样的重点中学考到前几名,是很让人羡慕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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