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部分 (第2/5页)

,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和中东酋长般富的朝外流油。

而且更那什么的是,马龙觉得自己鼓捣的那些研究与产业,似乎好像已经被炼金术士公会当作了潜在的竞争对手。

所以了,昨天才刚刚跑去炼金术士公会“白沙分舵”寻求支持的马龙,与炼金术士公会的谈判结果完全可以用很不爽来形容——

对于马龙的到访,炼金术士公会的“白沙分舵舵主”倒是笑脸相迎。

可是,等到马龙开口求合作的时候那个满脸笑到分会长,张口就开出了个让马龙完全不可能会接受的条件:“我们炼金术士公会可以向马龙…李斯特阁下您提供帮助,但我们公会也有个小小的合作条件……凡是在我们炼金术士公会派遣成员参与后研究出的所有新技术专利。我们炼金术士公会必须成为新技术专利申请书上的第一署名者。”

这话什么意思呢?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以后只要研究中心研究出的新技术有炼金术士公会的会员参与,那么这些新技术专利都会因为连署着炼金术士公会的名字之缘故,以后因为专利而产生的商业利益他们炼金术士公会都要分润走一大部分不说。而且炼金术士公会还能够光明正大的将专利拿去授权给任何人使用!

因为地球世界的天朝缺乏专利观念,所以因为物极必反的缘故而满脑子专利意识的马龙,怎么可能会答应这种离谱的条件?!

尼玛,缺了你们炼金术士公会这个王屠夫,爷们我难道就只能吃带毛猪了不成?

“会长,这条件太高了点,我们研究中心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研究专利。第一连署者都是研究中心本身,第二连署人才是发明那些专利的研究员。而且,不区分任何情况,只要有炼金术士公会成员参与研究,就不论其在研究中所发挥的作用大小,就要求专利权的第一署名者是炼金术士公会这个,不合适的吧?”

虽然满肚子都是不爽,但马龙也只能忍着不爽尝试着再和对方谈谈条件。就算马龙对商业谈判再怎么的不擅长,那至少也是知道不能因为对方漫天要价自己就拂袖而去。

“呵呵,李斯特阁下您呢。既然觉得炼金术士公会成员参与研究,就不论其在研究中所发挥的作用大小,就要求专利权的第一署名者是炼金术士公会不合适,那怎么仿着我们的这个制度让阁下您那个研究中心,也成为了那些专利的第一连署者呢?

虽然依旧是满脸笑,但脸上的表情分明就写着“没得谈”几个大字的那白沙炼金术士公会分会会长,却给了马龙一句呵呵。

呵呵?

额头青筋都快要忍不住暴跳的马龙,很想一记老拳揍冲自己呵呵的那张脸个满脸花——丫的,你特么当面骂少爷我?!

“首先,我从来没有试图模仿过炼金术士公会的制度。我制定这样的制度只是因为我的研究中心所有的公共研究项目,都是由我本人提供的资金以及规定的研究大方向。其次,我的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们,在完成公共研究项目之后,如果还有自己的私人研究项目想去做,那么他们都可以向研究中心申请一笔资助。而这些私人研究项目如果研究成功,专利只属于那些研究员本人。”

马龙觉得自己大概找到了对方敌视自己的原因,所以他试图稍微做做解释,以此来缓和下双方的关系。

“呵呵,原来如此,李斯特阁下您真慷慨。不过……李斯特阁下您大概不知道,我们炼金术士公会没有私人研究项目的规矩。所以,我们公会最多只能让步到给您十年以内的专利独占权,毕竟我们公会与几乎所有的千年家族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我们必须让所有愿意使用新专利的千年家族们在愿意的时候,都可以只需付出较低的代价就能够使用我们公会的专利。听说李斯特阁下您与好几个千年家族还关系不错,所以您完全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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