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虚拟”转账(二) (第1/2页)
3.对簿公堂
“你这个情况呢,有三种可能。”
“哪三种?”
“第一,可能是电商平台的数据管理问题导致你的个人信息泄露,这个个人信息又被诈骗分子获取,第二,可能是黑客盗窃了你留在电商平台的个人信息,第三,也有可能是电商平台的内部工作人员泄露了你的身份信息。”
“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这三种情况,电商平台需要承担客户个人身份信息泄露的侵权责任。”
温且惠咨询了律师,律师分析后给了她这样的答案。
温且惠起诉了“天涯比邻”平台,要求“天涯比邻”平台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天涯比邻”平台不同意温且惠的诉讼请求,认为在电商平台中交易的主体是商家和消费者,平台只是起到传递、撮合交易的功能。网络交易涉及多个环节,平台承担的是成交环节,而发货、运输则由商家和快递公司负责。
案件开庭这一天,温且惠亲自出庭,“天涯比邻”平台委托律师高琴代理诉讼。
审判员问温且惠:“原告,你说被告泄露了你的身份信息,你有什么证据吗?”
“法官,证据不是很明显吗?我在注册成为他们用户的时候,要填写一堆身份信息,还有地址、电话,这些只有他们知道。”
审判员转向高琴:“被告,你同意原告的说法吗?”
“不同意。知道原告身份信息的,不只是平台,还有商家、快递公司。况且,我公司已经采取了足够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温且惠抢着说:“法官,他们公司把我的身份信息给商家和快递公司,这我不同意。”
审判员没有制止,又问高琴是否认可原告的说法。
高琴回答:“我们和原告之间是有协议的,原告在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时候已经同意过这个协议。商家如果不知道用户的身份信息,没有办法发货,”
高琴向法庭提交了多份具备认证或者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系统安全认证报告和检测报告,以及平台对员工关于信息安全的培训记录,用以证明平台已经尽到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
审判员转向温且惠:“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有异议吗?”
“有异议呀,这能证明什么?骗子知道了我的个人信息,就说明他们没有保护好。”
高琴举手要求发言,法官准许。高琴补充说,快递包裹需要快递员投送,快递员也知道原告的个人信息。
审判员问温且惠:“原告,你在收到快递之后,是如何处理快递包裹的?”
“能怎么处理,扔了呗。”
……
15天之后,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天涯比邻”平台尽到了与其专业能力相匹配的合理谨慎所要求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平台已经尽责的情况下,不宜对平台过于苛责,以免造成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流动及合理利用之间的失衡。考虑到本案信息泄露可能发生的环节,以及平台已采取的符合相关法规及行业要求的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能够证明平台对于原告诉称的信息泄露不存在过错。原告不能举证证明被告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与其主张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驳回原告温且惠的全部诉讼请求。
4.求助
“女士,请问您是不是预订了9月5号xY1234次航班飞往贝城?”
“你是谁啊?”
“我是穿梭航空公司的售后客服。”
“我们没有见过面,我怎么知道你是航空公司的客服呢?”
“是这样,女士,我手上有你的姓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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