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巧妙的“还债”(上) (第2/2页)

谢金星这神态,是一种恨不得长出两张嘴来说话的模样。

“你朋友叫什么名字?”

“陶大海。”

“陶大海是怎么跟你说的?”

“昨天他跟我说,准备今天就还我钱,一共15万。但是他遇到了一个问题,就是他老婆管得紧,不让他还,他还说,他取钱的时候老婆跟着,所以就让我……”

“让你干什么?”

“让我说我是警察,把他带走。”

“你在现场说了什么?”

“嗯……说我们是警察。警官,这是陶大海让我说的。我只是想拿回我的钱,我没有骗的意思。”

“另外一个人是谁?”

“我不认识,是陶大海找来的。”

王睿走进了讯问室,告诉陈渊,又抓到了一个人。

“谢金星,你好好想想。一会儿我们再继续。”

陈渊知道,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必须是在第一时间,这不仅是因为法律对传唤的时间有限制,还因为在这个时间讯问容易取得突破,证据好固定,犯罪嫌疑人日后翻供的难度大。

陈渊告诉王睿将第二名嫌犯带到另一间讯问室。陈渊遵循《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小说中那种简单、粗暴的问话在他这里算是违法。

“叫什么名字?”

“陶大海。”

“有没有干过违法犯罪的事情?”

“没有。”

“你今天去过莲花路的银行营业厅吗?”

“去过。”

“去干什么?”

“取钱。”

“取谁的钱。”

“我自己的钱。”

“这是你的什么钱?工资,还是其他什么钱?”

刚才,陶大海在回答“没有”的时候,说得轻描淡写。陈渊凭直觉,这是一个有胆量的家伙,但又说不上有什么智慧。

现在陶大海迟迟不回答这个问题。陈渊知道,这是陶大海在找理由。陈渊索性等待,等待他的对手出现破绽,再一击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