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两个同学(中) (第1/3页)
3.求助
高山的心情一直是阴天,自己不是羊肉片,却被人涮了两回。
“报什么案?”
“警官,我被人敲诈了?”
“敲诈了多少钱?”
“1600。”
“1600不够刑事立案标准,你找治安科。”
这是高山第一次报案。
高山感觉自己像被踢皮球,报个治安科有啥意义?顶多拘留几天再出来。
“律师,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
“数额有标准么?”
“通常是3000,有些地区可能比较高。”
“那多次呢?多次是多少次?”
“多次也有一个标准,虽然总金额不要求达到3000元,但必须是在两年内三次才算多次。”
“这是哪儿的规定。”
“司法解释。”
高山在网上咨询了律师,花了他100元,得到了这样的答案。
高山在朋友的建议下关注了一个视频博主,他送给博主的“见面礼”是连续点赞了几期节目,尽管他根本不知道这几期节目讲的是啥。
博主就是肖问豪。
肖问豪邀请酷博士和戴聪明提供帮助。
酷博士认为从金额和次数上看,吕秋林的行为确实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戴聪明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吕秋林涉嫌另外两个罪名。
高山从酷博士和戴聪明这里拿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第二次之后,高山确信两次敲诈是吕秋林策划的,吕秋林虽然再也没有来过他的歌舞厅,但就像一场球赛,高山已经输了两个球,他必须在剩余的时间内狠狠地踢才会赢。
高山带着酷博士和戴聪明准备的报案材料,第二次走进了派出所。
3.戴聪明接受任务
戴聪明接到第二十一中学校长曹永刚的电话,请他到校长办公室来一趟。
戴聪明是这个学校的校外辅导员。
“戴聪明老师,这次请你来,是想让你帮助我们学校办一件事。高二年级一班的甄凡同学参与了社会上的犯罪团伙……”
“甄凡?”
戴聪明一惊,随后恢复了镇静,世上竟有这样巧的事。刚帮助高山举报了一个名叫甄凡的未成年人。
“是的。这个犯罪团伙以未成年人为工具进行敲诈,敲诈的对象是学校周边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哦。”
“因为你懂法律问题,又对青少年行为教育有研究,所以请你出面代表学校配合司法机关。”
“是配合检察院吧?”
“对,办理案件的是南城区检察院”
“对甄凡是怎么处理的?”
“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没有抓起来。但是,检察院要求学校加强管教。我跟这个班的班主任商量了一下,所以请你帮忙。”
“我的看法是,第一,对年轻人要用案例进行宣传,第二,提醒学校周边的歌舞厅注意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们是这样安排的,我让甄凡所在班的文体委员杨逸阳配合你的工作。这是南城区检察院成康检察官的联系方式。你抽时间拜访一趟,拟定一个方案。”
“校长好、老师好”。
一个高个子的男生闯了进来,打断了二人的谈话。高个子虽然打断了二人,但却是文质彬彬、落落大方。
“我来介绍一下,这就杨逸阳,高二年级一班的文体委员,对公益事业非常热心,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
曹永刚指着男生对戴聪明介绍。
戴聪明和杨逸阳对一位同学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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