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页)
原来她也是可以如此的,如此的决然与平静。她的心已经麻木的,自他背对着她,默默的离去后,几乎已经没有感觉了。痛到了极致,原来就是麻木。
她缩在被子里,依稀还有他刚刚遗留的味道,浅淡的烟草,仿佛旧式香炉里的暗香,似有若无的,隐约隔着铜器的镂空处飘过来,那么的清晰,竟要灼痛她的鼻和脸了。泪,不期然的,还是潸然而下。她连伸手去擦的力气也没有了,肆意的纵横,要流,就流个够吧。她好想要原谅他,但原谅了又能如何呢?以后的故事,只是不停的重复而已!
她其实是自私自利的,她没有骗邢利锋!她是这么的自私,她爱了江修仁,却绝不会告诉他。因为她不能,她不能够与别人分享自己的爱人。以前可以,是因为她没有爱上。现在爱上了,却不可以与别人分享。他若是要与她一起,绝对是要完完整整属于她的。但他不可能,所以她也绝不能够告诉他。
星期天的早上,起了个大早,洗好脸,刷好牙。打了电话给邢利锋,还在睡梦中,所以口齿有些迷糊:“喂?”她笑了出来,清爽的道:“懒猪,起床了!”他这才清醒了几分,打了个哈欠:“怎么这么早?今天是星期天,不用上班!”
她看了一下时钟,正好在九点的位置,太阳仿佛刚从云层里穿出来,薄薄淡淡的,就像是装饰品,一点暖意也没有的。对于冷风呼啸的冬天,这个时间的确是早了点,但她不管,反正现在她是他的女朋友,拥有这个特权的:“起床了啦!今天中午我们去吃麦当劳去!”以前打工的时候,看见情侣三三两两来吃饭,心里觉得很羡慕。想着以后谈恋爱,也要这么肆无忌惮的牵着手去吃。青春路上哭过笑过,但是千万不能错过!
邢利锋在那头笑了出来,隔着电话,她竟有几秒钟的迷糊,仿佛以前他的声音般,有点磁性的沙哑:“就这事情啊!小意思!女朋友的话当然要听得!”她笑着:“当然!”原来有个男朋友还是好的。他又打了个哈欠:“好的!你先吃点早餐。我再过一个小时去接你!”
微波炉里热了热牛奶,喝了几口,温温顺了喉咙而下,整个人也热了起来。摸着杯子上的蝴蝶,凹凸有质的纹路,很清楚,一丝一络,像刻出来般。小时候真的是爱死蝴蝶了,那牙刷杯子摔破了之后,好几天没有刷牙。想想觉得童年真的很好,怪不得大家都不想长大,长大了就有了那么的烦恼!
挑了件紫红色的大衣,不长,只略略过臀部。腰上有一根宽宽的同色同料的腰带。配了黑色的毛衣和长裤。她的衣服,深色系的很多。所以每次娉婷看见她,老是会笑她:“拜托,现在流行粉色系!”她向来不是流行的料,反应太迟钝了。
因是第一次以男女朋友的方式出去约会。所以特地刷了亮亮的粉色唇彩。头发就不打理了,任它蓬蓬的披在肩头。镜子里一照,人已经精神了许多。所谓的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略略一打扮,还是流光溢彩的!那头发还是沈小佳死活拖着她去弄的,说是从头开始。
因还未到吃饭时间,麦当劳里人还是不多。他们挑了个靠街的位置,外头软红十丈,人来车往,隔着透明的玻璃,上演着名利匆匆,他与她,仿佛只是个看戏人。
她在他面前,向来没有想到过形象两个字。拿起鸡翅就啃了起来,邢利锋笑着道:“怎么想着来吃麦当劳啊?”顺手把可乐递给了她。她吸了满满一口,咕咚咽下,这才有空抬起头:“想吃呗!”
邢利锋侧头想了一下,好象也找不到话反驳,笑了出来:“那你晚上想吃什么?”她嫣然而笑,其实也没有想好,又用吸管吸了一大口可乐,摇了摇头。他心情似乎不错,哈哈大笑。
看好电影,回到家已经十一点多了。一路上,两人还在讨论电影的内容,斯皮尔*博格不愧是个鬼才+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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