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部分 (第3/5页)
看足球,不就是纯心想让她打瞌睡嘛。
可是闻人早就按捺不住,跟着几百个百姓过去了。宛兰想劝,哪里劝得住呢,虎着脸跟着去。
走了两百多米,就看到一座城,不知是什么名字。这座城不算大,大约就是一千米见方,看不出有多宏大,相反,倒觉得很新。
“这是什么城啊?”宛兰问旁边的一个百姓。
那个百姓却白了她一眼,然后便好好的给她科普一番。据他介绍,这个城俗名叫“蹴鞠城”;建立在长安城东边百多里,其目的,就是为了踢蹴鞠还有斗鸡等。至于其建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汉高祖时候,他当了皇帝把父亲刘太公接到长安城的未央宫养老,吃穿用度极尽豪华,终日看歌舞伎乐。但他却并不满意,终日闷闷不乐。原来刘太公自幼生活在城市下层,接近凡夫走卒、屠狗杀牛之辈,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离不开斗鸡、蹴鞠。于是,汉高祖就下了一道圣旨,在长安城东百里之处,仿照原来沛县丰邑的规模,造起了一座新城,把原来丰邑的居民全部迁住到新城,刘太公和刘温也迁住到那里。自此这个城市就是用来踢蹴鞠以及斗鸡。
大体明白了这个城的作用,宛兰更有些无语了。这汉高祖不好好的搞政治,就会搞些下层人民的娱乐活动。是什么样的人,就算当了皇帝,也改不了这坏毛病。
宛兰眼看都见不着闻人了,担心走散,也急忙拥挤进这座城内。
这座城跟其他的城不一样的地方,就是随处可见的斗鸡场所等等。几乎隔一个巷子就会见到有鸡笼,里面放置着斗鸡。再然后就是当街的杀牛宰猪,猪牛悲情的叫着,围观的人则拍手叫好。
果真是下层百姓聚集的地方,就连达官贵族也是舍弃平常的雍拥华贵,跟平头百姓混迹街边,大碗喝酒,大声猜拳,跟平头百姓玩斗鸡玩得脸红脖子粗。
而城中最大的当属是蹴鞠的场地了,就在城最中央的地段建了一个。满眼望去,都是人,黑压压的一片。据说是“买门票”进去。
宛兰挤过拥挤的人群,终于是千辛万苦的找到了闻人,自己差点就被挤成了人干。她见闻人身边的马不见了,大声的问他丢哪去了。
“我放到马房里,放心不会丢的。”闻人向她伸手讨钱。
宛兰瞥了一眼他的窘相,说道:“想要看,自己掏钱去吧。反正我是不想看。”
“机会难得,你就通融一下吧。”钱都在宛兰的身上,闻人可怜巴巴的望着她,期望能给一点门票钱。
宛兰白了他一眼,继续撇撇嘴:“又不是你去踢,有什么好看的。”
“比赛就快要开始了,你就让我进去呗。如果我能上场,我绝对会踢。“闻人眼看就要到他买票了,手不自觉得伸向她的钱包,一脸的委屈,放佛不看就会要了他的命一般。
宛兰也是“通情达理”之人,都到了这份上了,就买了两个人的份。看闻人那欢呼雀跃的样子,她微微一笑——自己也进去看看放松一下吧。
进去之后,两人飞速的找好了位置,盘坐下来。
这内部不算大,四周都是可供坐下的毯子,桌子上摆上些茶水、水果。最中间的当属那蹴鞠场地了,看这样子,长约二十来米,宽约十多米,比现实的绿荫足球场小许多。况且,还不是绿荫场地,是黄土地。
不过,比起现世的足球场,这里的场地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球门。这里的球门总共六个,三个相互对立放置在场地两侧。并且这些球门——据他们说是叫鞠室,很矮,大约半个人高,用木头搭成且特别像个小房子。
比赛介绍两方队伍,一边是平民组成的队伍,暂且取名叫平民队吧。而另一方则是长安王宫内的士兵或者是爱踢蹴鞠的大臣,暂时命名为贵族队。双方各有十二个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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