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4页)
服共二千五百里内地区总称为宾服,蛮夷地区为要(yāo,腰)服,戎狄地区为荒服。甸服地区要供日祭,即供给天子祭祀祖父、父亲的祭品;侯服地区要供月祀,即供给天子祭祀高祖、曾祖的祀品;宾服地区要供时享,即供给天子祭祀远祖的祭品;要服地区要供岁贡,即供给天子祭神的祭品;荒服地区要来朝见天子。祭祀祖父、父亲,每日一次;祭祀高祖、曾祖,每月一次;祭祀远祖,每季一次;祭神,每年一次;朝见天子,终生一次。先王留下这样的遗训:有不供日祭的,就检查自己的思想;有不供月祀的,就检查自己的言论;有不供时享的,就检查自己的法律制度;有不供岁贡的,就检查上下尊卑的名分;有不来朝见的,就检查仁义礼乐等教化。以上几点都依次检查完了,仍然有不来进献朝见的,就检查刑罚。因此有时就惩罚不祭的,攻伐不祀的,有征讨不享的,谴责不贡的,告谕不来朝见的,于是也就有了惩罚的法律,有了攻伐的军队,有了征讨的装备,有了严厉谴责的命令,有了告谕的文辞。如果宣布了命令,发出了文告,仍有不来进献朝见的,就进一步检查自己的德行,而不是轻易地劳民远征。这样一来,不论是近是远,就没有不服,没有不归顺的了。如今自从大毕、伯士死后,犬戎各族按照荒服的职分前来朝见,而您却说‘我要用宾服不享的罪名征伐它,而且要让它看到我的军队的威力’,这岂不是违背先王的教诲,而您也将遭受劳顿吗?我听说犬戎已经建立了敦厚的风尚,遵守祖先传下来的美德,始终如一地坚守终生入朝的职分,看来他们是有力量来和我们对抗的。”穆王终究还是去征伐西戎了,结果只获得四只白狼和四只白鹿回来。从此以后,荒服地区就不来朝见天子了。
诸侯有不亲睦的,甫侯向穆王报告,于是制定了刑法。穆王说:“喂,过来!各位有国家的诸侯和有采地的大臣,我告诉你们一种完善的刑法。现在你们安抚百姓,应该选择什么呢,不是贤德的人才吗?应该严肃对待什么呢,不是刑法吗?应该怎样处置各种事务,不是使用刑罚得当吗?原告和被告都到齐了,狱官通过观察言语、脸色、气息、听话时的表情、看人时的表情来审理案件。五种审讯的结果确凿无疑了,就按照墨、劓(yì,亦)、膑(bìn,殡)、宫、大辟五种刑的规定来判决。如果五刑不合造,就按照用钱赎罪的五种惩罚来判决。如果用五刑不合适,就按照五种过失来判决。按照五种过失来判决会产生弊病,这就是依仗官势,乘机报恩报怨,通过宫中受宠女子进行干预,行贿受贿,受人请托。遇有这类情况,即使是大官贵族,也要查清罪状,与犯罪的人一样判他们的罪。判五刑之罪如果有疑点,就减等按五罚处理;判五罚之罪如果有疑点,就减等按五过处理;一定要审核清楚。要在众人中加以核实,审讯的结果要与事实相符。没有确凿的证据的就不要怀疑,应当共同尊敬上天的声威,不要轻易用刑。要判刺面的墨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六百两,但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要判割鼻的劓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一千二百两,比墨刑加倍,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判挖掉膝盖骨的膑(bìn,殡)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三千两,比劓刑加一倍半,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刑。判破坏生殖机能的宫刑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三千六百两,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实有罪,还应施行。判杀头之刑大辟而有疑点的,可以减罪,罚以黄铜六千两,但也要认真核实,如果确证有罪,还应施行。五刑的条文,墨刑类有一千条,劓刑类有一千条,膑刑类有五百条,宫刑类有三百条,大辟类有二百条。这套刑法因为是甫侯提出来的,所以叫做《甫刑》。
穆王在位五十五年逝世,儿子共王繄扈(yīhù,医户)继位。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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