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 (第3/5页)
”诺修起身答道。
“身为队长这样重要的演练竟然不参加,你们恐怕太过轻视这次的操演了。”科孟多元帅严厉地说。
“元帅阁下这么说就太严苛了,当队长的人并不一定要是勇猛的战士,我想能设计出这种武器的人,即使不上最前线也能像大人一样做好自己职务的。”格兰德为佣兵们辩护道。
科孟多对他的明捧暗贬虽然感到不快,但是在国王面前又不好发作,只得忍耐下来。
三名骑士团长则对维黛安过人的控马能力感到兴趣,特地向女骑士询问。
“其实控马的方法除了缰绳、马蹬外,手的动作、腿部用力大小和施力部位,骑师的声音,都可以用来当做和马沟通的方法,这是控马的技巧,人和马都训练纯熟就能办到。但是马是一种纤细敏感的动物,如果它讨厌一个人,就算对方拉着缰绳也会想尽办法甩开,但只要感受到骑手的关爱,就会更用心配合对方的需要,去感受细微的变化。”女骑士感性地回答他们的问题。
“至于怎么让马感受到骑师的关爱,这就要看个人和马匹的特性,要靠自己去掌握,并不是可以教得来的。”
“这已经不是控马的技巧而是艺术了,难怪能把马当作自己的手脚般运使。”三名骑士团长感叹道。
普罗西亚并不像帕威鲁出产良弓,境内适合狩猎活动的森林也不多,因此射箭的风气并不兴盛,弓箭手在军队中的地位较低,所以这些高阶骑士和将领们并不是很了解弓兵的训练和作战,都把弓箭手当做一种辅助的兵种,负责在短兵相接前扰乱敌人的阵形和削弱敌人的兵力,所以对弓箭队长的莱安一直都没有什么话要问。
反而是爱德恩三世提了一个问题,“如果在几轮射击之后,还是有部份敌人冲到弓箭队面前,应该怎么办呢?”
莱安犹豫了一下才低头回答,“一般做法是叫大家抽出护身猎刀和敌人进行肉搏的自卫战斗。”
有不少人听出他的言外之意,“你也会那么做吗?”国王继续追问。
“我会选择后退,让重步兵们去阻拦敌人,退到安全的地方重整后,再用弓箭削弱后方的敌军。”
“哼!懦夫的做法。”角龙骑士托德不屑地说。
成年角龙体高超过十二呎,体长在二十五呎以上,若在要害处加上防护,就可以承受许多箭的射击而不倒下,虽然不适合长途奔跑,可是短程冲刺的速度还胜过重骑兵,以那种体型、速度冲锋,就算是穿上重铠的龙枪兵也不敢去阻挡。
托德已经看过许多次角龙还没冲进敌阵前,对手就先自行溃退的情形。除了魔法师以外,能对角龙骑士造成威胁的通常只有弓箭手,魔法师的数量并不多,所以他的同僚、手下的伤亡有更多是那些靠近角龙进行穿甲射击的弓箭手所造成。
在那种距离下,穿甲箭虽可以有效地贯穿角龙骑士的盾牌、盔甲,但同样的弓手也暴露在角龙骑士的弩弓、标枪、掷斧,甚至长矛之下,往往要付出数倍以上的代价才能换到一条角龙骑士的性命,如果是懦夫绝对不敢这样做。
对托德来说那些弓箭手虽然是最可恨的敌人,但也是最值得敬重的对手,在他心目中那种处于劣势仍然敢向角龙骑士挑战的人,才是弓箭手的典范、真正的勇士。
“真是这样吗?你应该还有话要说吧!”格兰德看着绿眼的弓箭队长。
“是的,勇猛地和敌人格斗,不论对手多强都不畏缩,这是战士的勇气,无论情况多危急都不慌乱,冷静地采取最适当的作法,这是弓箭手的勇气。”莱安抬起头来,用充满骄傲自信的眼神看着对方回答。
“我们虽然带着猎刀,但那是在箭矢用尽,无路可退的情况下使用。猎刀无论是要劈开盾牌还是架住重剑、战斧都很困难,就算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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