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 (第3/4页)
、不愁穿的过着奢华生活。
真应了那一句:千金难买早知道。
“就是这棵龙眼树,你看它长得多高,每年都结实系系,一眼望去是满满的龙眼,我们吃都吃不完还送给邻居,我妈把它们放在滚水里煮一煮去涩再捞出,放在大太阳下晒个六、七天就成了龙眼干,你昨天吃的焦糖干果饼干就是放了这龙眼干……”
“小心小心,小心你那颗球!走慢点,不要让我再挨你爸的拳头,他揍人可比你痛多了。”黑青一只眼的祈煜翔紧张兮兮的跟在孕妇身后,两手做出防她摔倒的扶抱状。
“再说‘我爸’你等着再挨一顿拳头。”而她一点也不同情他,男人要揍才会乖。
苗秀芝已经有七个月大的身孕,肚子圆滚滚的往外挺,羊膜穿剌已验出是男婴,长得很健康,四肢不缺。
为了不让孩子一出生就冠上私生子的名号,她和祈煜翔一个月前已办了结婚登记手续,等生完孩子恢复身材才补办婚宴,婚礼和满月酒一起办。
可是两人都忘了将此事知会彼此的父母,远在加拿大的祈家二老气得打电话回来骂儿子,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苗家老爸则是更直接的“问候”他,一拳头往他脸上挥去。
所有的错都是男人的错,身为孕妇的苗秀芝一点也没错,怀着孩子的妈妈最大,忘东忘西也是正常的。
“是,是‘岳父大人’,爸的脾气跟你如出一辙,不知道我们这一个像谁。”遗传基因真可怕,岳父与老婆都很暴力。
“当然像我才不会吃亏,拳头硬不怕被欺负,要是和你一样心软、耳根软,那还让不让人活?”到时她光管一大一小就会老十岁,心力交瘁。
祈煜翔俯在老婆耳边贼笑。“下面硬就好。”
“不要脸,你羞不羞!”她没好气的推开他,脸颊羞红,像自家种的红樱桃。
“不羞不羞,要脸皮怎么追得到老婆,老婆,我最爱你了!”他像个顽皮的男孩死缠着妻子,在她颊边偷香。
“好,我也爱你,你不要一直抱着我,很热。”她都热出汗了,怀着孩子体温比较高。
“敷衍。”他故作埋怨,改伸手扶着她后腰。
“你看这棵树像不像一把撑开的伞,在树下乘凉,听蝉声最舒服了。”她直接转移话题,不理他,考虑着下次要搬张凉椅来睡个午觉。
说到伞,祈煜翔想到他要看的情人伞。“我们当年的刻字在哪里?”
“呃……刻字?”她有些心虚的低下头。
“老婆,你的表情怪怪的。”该不会不是这棵龙眼树,她诳了他?
“那个……就……我们上次吵架,我越看它越不顺眼,想说都分手了还留着做什么,就拿刀把你的名字刮掉,实在刮得手酸,一气之下……呃,就用火烧……”
“什么,用火烧!”他往龙眼树身躯一瞧,果然往上在两公尺处看到烧焦的树皮。
“烧得不干净,隐隐约约还看得到歪斜的字迹……啊!祈煜翔,你要干什么?上面的龙眼还没熟,摘下来也不能吃。”都几岁的人还爬树。
“谁说我要摘龙眼,我把名字刻深点,让我们的子子孙孙都瞧见。”他取出挂在钥匙圈上的万用刀,照着模糊的幼时字迹一刀一刀刻划,还在伞下多画个小人儿,以箭头指出此为小苗,也就是他未出世的儿子。
一家三口在情人伞下,一生一世不分离。
“笨蛋。”她眼眶微热,笑着一睇。
祈煜翔大笑着往下跳,一把抱住老婆。“笨蛋一家人。”
“不知道高茵琦怎么了?”自己过得太幸福,总难免会想到曾经的小碎石。
一提到高茵琦,他眼中流露遗憾。“知道我不可能照顾她后就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了,听说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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