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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的那种。两位对宝、黛、钗,婚姻和爱情关系,结合她们的性格,以及最后这种人生的悲剧,有没有这种很直接的联系?
孙玉明:实际上,我觉得呢,刚才李先生说那番话。我接着那个话茬来说,任何一个时代,做人来说都有一定的标准。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东西,但不同的时代,人也有共性的东西。比如说到宝黛爱情悲剧,大家就给予同情。那说到宝钗的家庭婚姻悲剧,那就不应该同情吗?而造成这个的,贾宝玉也有责任,不仅是社会和时代的。林黛玉死了,他为林黛玉而出走了,可是他扔下了老婆孩子,谁来管?他就没有责任心吗?再说到这里,就是说到了宝钗和黛玉,实际上宝钗,当时是严格地按照当时封建社会那种规范,也就是咱们所说的社会道德标准这类的东西来为人处世的。她性格上是真正想争取做一个封建淑女的典范,这是她个人的性格。那么她感情上必然是深藏不露的,她不会像林黛玉那样哭。林黛玉本来就爱哭,没事还要哭呢,何况有了事。从这个地方也表现了,两个人对贾宝玉那种深深的感情。而薛宝钗是欲言又止,说出了一半然后噎住了一半,没说出来。林黛玉呢,就是通过她的形象,从眼睛来展示了她对宝玉的这种感情。所以这个情节恰恰证明了,两个人都是深爱着贾宝玉的。只是个人性格的差异,导致了她们行为举止上的差异而已。从感情的成分来说,不能说哪一个虚伪。薛宝钗也不是虚伪的,也是真的,她只不过是用社会的,世俗的那种规范性的东西,人类达成共识的东西,来掩饰自己的感情。这样如果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群体中的一员来说,从社会道德标准来说,有什么不好?
张庆善:这个问题我倒是有一点赞成孙先生的观点。第一,不管是宝钗也好,黛玉也好,都有爱的权利。而且说林黛玉爱贾宝玉,不一定说,薛宝钗就不爱贾宝玉。那么这一点是肯定的,说到这个具体情节,我倒觉得是一个什么问题。就像你刚才讲到的,一个是性格的问题,一个是观念的问题。我们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别忘了他们生活的那个时代。今天男女青年谈恋爱,在大街上都可以搂搂抱抱,在那个时代他不行。不要说爱,你表示点意思都不允许。因此呢,他们在表达爱情问题上的时候,含蓄,或者说到他遵守一种礼教。有的时候呢,也只能这么表现。薛宝钗呢,她说了一半话,里面还有很多意思。那林黛玉呢,当然她的思想性格和薛宝钗不一样,就像孙先生讲的,这回打成这个样子,她不更哭嘛,眼睛都哭肿了。当然作者在表现这个问题上,还是有区别的。黛玉对宝玉的关心对宝玉的爱,在某些方面可能更纯、更深。她不像宝钗,刚才讲宝钗有爱的权利,但宝钗在很多问题考虑的时候,可能会在某些方面,受到世俗的、家庭的、封建礼教很多东西的约束。
主持人:就比如说,她有没有在潜意识当中,早在设计自己将来要去当这个宝二奶奶?她对宝玉的爱,有没有可能有这种潜在的功利的东西?这个让人们觉得好像不如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更纯?
张庆善:这个我倒觉得,人们谈到薛宝钗当不当宝二奶奶的问题的时候,我接我刚才的话,我觉得薛宝钗当宝二奶奶,也不是说不可以。在《红楼梦》当中,在贾府选择宝玉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