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第2/4页)

。这是我两年来养成的习惯,见到残疾人、乞食者,或者像这样身有残缺的手工艺人,我都会略尽薄力。丁建业淡漠地扫了我一眼,我们沉默地走回了戏班。

那天晚上,丁建业没有回房。我坐在梳妆台上,看着月光刺穿黑暗,在墙上投下一片银光。微弱的银光折射出镜子里我晦暗的脸。我二十六岁了,岁月开始在我的眼角嘴边留下痕迹,这张脸早已不复当年的稚嫩和青涩了。十岁那年,我偷偷在镇外的那片垃圾平原烧掉那本传记,从此注定了这一生悲惨的命运。我到底算不算是个同性恋呢?大概是,大概也不是。我走了太长的路,追逐了太久,到最后,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了。我爱着她,可我嫁给了他。我这样的失落,也早已分不清是因为没有一个孩子,还是因为我最终没能实践自己的诺言,亦或者是丁建业冷漠的抛弃。

我们还有没有性呢?几乎没有了。当我们都放弃了希望,不再苦苦追求那个孩子的时候,任何的性对我们来说都是一场苦役,有时候在黑暗中,丁建业喝得醉醺醺,我甚至听见我们同时发出一声叹息,终于完成了某项艰巨的任务,但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就在我们都放弃了之后,孩子来了。

仍然是那个医生,他兴奋地不停在用手敲打桌面,夸夸其谈,就像在见证一个难忘的历史时刻。他口若悬河地向我谈起现代医学,中医学,甚至是生物学,他说人是这世界上最奇妙的生物,进化得最高级,自然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事情,或者奇迹,比如我不治而愈的不孕。反正这就是个讽刺,黑是他白也是他。当我从他滔滔不绝的口水中证实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说不清什么感觉了。

我走到那个四肢残疾的手工艺人那里,买了一朵泥制玫瑰花。那时候是一九八'九年,距离我们最后一次走进医院已经又过去一年了。

☆、第 52 章

静男和静贤三岁了,毓敏秀决定将她们托管在戏院不远的一所幼稚园。王玉桂越来越老了,丁永昌走后,她更快速地苍老了,头发似乎一夜之间变成银丝,静男很好动,静贤身子多病,两个孩子已经令她不堪重负了。开学的那天,马夫人来了。这三年,马夫人还是一直帮衬戏班的演出,只是追随者少了——事实上,从毓敏秀怀孕以后,看戏的人就少了。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是因为英俊帅气的罗通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大肚婆,伤害了她们美好的幻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因为她是女人的罗通而爱她,又因为她是女人的罗通而不爱她。

马夫人抱着静贤,静贤静静地靠在马夫人怀里。她很宠溺静贤,因为静男太好动了,脑子里太有主意,嘴巴里一直喋喋不休,脚下又一直跑动,片刻不停,活脱脱一个假小子。静男蹦蹦跳跳地跑在前面,毓敏秀宠溺地嗔怪着她。她们一起去入学。阳光照在她们身上,像镀了一层金。我站在身后默默地看着她们,竟也不觉得违和,就像婚礼那天,我看着毓敏秀手挽着丁建国不觉得违和一样。什么时候起她们如此亲密的呢?是第一次马夫人来看戏的时候,毓敏秀自然而然的宠溺?亦或者马夫人这么多年的不离不舍?是她怀孕的时候,马夫人时不时买的营养品?还是毓敏秀偶尔的礼尚往来?

说不清了。阳光突然很刺眼,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事情别人做来理所当然,而我做来却困难重重。是因为我心虚吗?是我一开始就抱着不切实际的梦想,奢想白头到老,以为有了一个目标就可以大无畏地走下去?我为自己背负了太多的妄念执念,最后我连一些甜蜜的小恩小惠都错过了。真是太愚蠢了!我暗暗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这么愚蠢了。我的孩子,我感受着衣服下面传来微微的触动,好像终于有了更适合存在的理由。

几天之后我们的新戏《化蝶》首演。仍然是闫振南改变的剧情,大意还是颂扬梁祝缠绵悱恻又哀婉凄绝的爱情故事,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