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2/5页)

欢的动物——就是尤索林①,我弟弟的狗。在我看来,尤索林不只是一只可爱到极点的可卡贵宾——告诉一下各位爱猫人士,可卡贵宾是一半可卡犬一半贵宾犬的混种狗。它也是个天才。

它从来不需要用绳子拉住,连在纽约市都不用。它会跟着你到街角,停在那里等你过街,然后小跑步跟在你身边;你去买东西的时候它在商店外面等你;它也非常友善,通常还有种存在主义式的、厌世的气质,让人相信它可以参与客厅里的有趣对话——而且是用法文。

我曾照顾过尤索林一次,因为艾瑞克要去西班牙小住六个月。我住在格林威治村一幢楼梯公寓的五楼,公寓很小,尤索林搬来跟我一起住。没多久我就发现,尤索林不太喜欢散步前后都得上下爬五层楼。它尤其厌恶在冬天做这种事,因为外头的冰和雪,已经让它在洛杉矶养尊处优的脚掌够不舒服的了。

就在我养了它大概一个礼拜之后,某天我很震惊地发现——这只小家伙竟然跛脚了;这是我们在格林威治街散步时发现的。它的右前腿很明显地向前弯曲,它小心翼翼地呵护那条腿。我上前把它抱起来检查。我看不出哪里有问题,但它很悲惨地看着我,显然痛苦不堪。我把它放下来,等它做完它要做的事,就抱着它回家,爬五楼回到自己的公寓。

我告诉自己不能慌,应该先观察几天,如果它还是跛脚,我就带它去看兽医。

尤索林在公寓里看起来还不错,也许只是行动稍为迟缓了一点而已,但是一出门就开始跛脚。我只好抱着它走,在它要解决的时候才把它放下来,然后再把它抱在胸前、回到公寓。

这样的午间散步!现在它在公寓里也有一点跛;每天三次,我谨慎小心地抱着它上下楼——一直持续了三天。我把小尤放在雪地上,自己则跟一位女性朋友走在前面几步远的地方,让它有点隐私。走了半条街,我回头察看我的监护对象。它看起来很好——事实上,它好得不得了,跟另一条狗在我的公寓前面奔跑嬉闹——我不敢相信;我是说,这只狗在动。它的右前脚承受着身体的全部重量。

“尤索林!”我大叫。

那只狗僵住了——一动也不动——它看看地上的雪——再看看我——又看看它的脚——现在它的脚正放在雪地上——它又看了我一次,接着迅速把脚举起来,急着装出它假装跛脚时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别想了,”我说:“再也没有便车可搭了。”

如果狗会耸肩的话,尤索林就耸了耸肩,把脚放回地上,继续跟它的同伴玩闹。它的跛脚从此痊愈。

对了,认为尤索林比一般的四脚动物还像人类的,可不只我一个。几年前,它13岁的时候,变得体弱多病,我的弟弟为它办了一场“烤肉大会”。大约有二十个人参加,带着送给狗的礼物,艾瑞克则为大家准备食物和饮料,每个人都讲了一个自己最喜欢的、有关尤索林的故事。我从纽约打电话去,以确定有人会帮我说我的“跛脚”故事;当时,这个故事已经是尤索林传奇的一部分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7)

大概又过了一年,尤索林过世。我向你保证,每一个到场致哀的人,都很开心能够告诉尤索林,这些年来它是多么重要的一个伙伴。

自从艾瑞克以《第二十二条军规》里的人名来帮他的聪明小狗命名之后,我一直想为我未来的宠物取一个能并驾齐驱的名字,也一直假定那个宠物会是一条狗。我考虑过邓巴(Dunbar),但这个名字也是出自那本书,所以放弃;麦克墨菲是另一个可能性,但是我不喜欢《飞越杜鹃窝》(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的电影版,所以也拜拜。我翻遍文学录,很快地否决了法斯塔夫、崔斯特姆、维拉克等名字,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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