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 替陈安定辩护(下) (第2/3页)

了专利保护。目前国内两个转基因水稻专利完全归属于我国,不存在我国失去专利‘控制权’的问题。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交叉许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以及植物品种保护制度、农民留种豁免制度,以及种子法规定的品种审定推广制度等,为我国作物品种的推广和产业化划定了安全线和保护区。

华夏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的姜韬教授也强调指出:首先,转基因核心技术是控制不了的,在科学原理上没法保守秘密。其次,不用担忧转基因专利垄断,因为靠专利垄断威胁粮食安全,同样可以因所在国强制使用某项专利而不攻自破。只要我们华夏人有毅力,是不必惧怕外国技术的,外国技术也可以为我用之造福于民,而不是盲目排斥。”

“我们不能再让偏见和无知阻碍科学的发展,不能让那些毫无根据的谣言和恶意的诋毁破坏我国科研进步的步伐。每一个人都应当以理性的态度看待转基因技术,尊重科学研究的成果和科学家们的努力。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科研工作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他们能够在没有干扰和诋毁的氛围中,安心地进行研究,推动我国科技不断向前发展,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力量。”

张启思索了一会儿,继续写道:

“在关于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探讨中,有一种错误论调甚嚣尘上,即“目前没有发现转基因无害,所以说转基因产品没有问题”,这种说法不仅逻辑混乱,更是对科学的严重误读。

从科学原理层面来看,转基因技术是通过基因工程手段,将特定的基因片段导入受体生物基因组中,以实现对生物性状的定向改造 。而生物的遗传信息传递遵循着中心法则,从dNA转录为RNA,再翻译为蛋白质。转基因操作只是在这个既定的遗传框架内,精准地改变了个别基因,并没有打破遗传信息传递的底层逻辑。以抗虫转基因作物为例,它转入的是来自苏云金芽孢杆菌的bt基因,该基因表达的蛋白质能特异性地与害虫肠道上皮细胞的受体结合,破坏害虫肠道,从而达到抗虫效果。但这种蛋白质对人类和其他非目标生物的细胞没有任何作用,因为我们的细胞表面没有与之结合的受体,这是基于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原理得出的结论。

几十年来的科学实践也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自1996年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以来,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持续增长,截至到目前,已超过2.9亿公顷。数十亿人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和食用转基因产品,经过长期的跟踪观察,并没有发现因食用转基因产品而导致的健康问题。例如,美国作为转基因作物种植和消费大国,其国内80%以上的玉米、大豆和棉花都是转基因品种,民众长期食用这些转基因农产品,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健康异常情况。欧盟也对转基因食品进行了严格的安全性评估和监管,批准了多种转基因产品的进口和使用,实践证明这些产品在欧洲市场上也未引发安全隐患。

从哲学原理分析,科学研究遵循着实证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原则。实证主义要求通过大量的观察、实验和数据来验证理论,理性主义则强调基于逻辑和推理来构建知识体系。对于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研究,科学家们正是通过无数次的实验和长期的实践观察,收集了海量的数据,然后运用逻辑推理和科学分析,才得出转基因产品安全的结论。这并非是简单的“没有发现有害就认定无害”,而是在充分的实证基础上,运用理性思维进行的科学判断。

从逻辑推理角度而言,若转基因产品存在安全问题,那么在大量的种植、加工和消费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相应的不良反应。但无论是田间试验中对转基因作物生长发育的监测,还是对食用转基因产品人群的健康追踪,都没有出现与转基因相关的明显负面效应。相反,转基因技术还展现出诸多优势,如减少农药使用、提高作物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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