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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邵氏的片厂制度是中国电影工业发展的一个必然时期,而它退出历史舞台也迎合了娱乐业发展的新趋势。
邵氏片厂制度的局限和变化到80年代时,邵氏公司的资本包括清水湾邵氏影城16个摄影棚,美加地区30家戏院,香港16家,新马地区180家。但到了80代中期,邵氏逐渐停止制片业务,摄影棚大多租给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香港本土的院线租给德宝电影公司,而邵逸夫也于1980年担任TVB董事会主席,制作方面转向电视。
邵氏公司资深制片人黄家禧如此解释邵氏的转变原因:“因为我们是大制片厂制度,要大量生产,就要有大量的合约导演、合约演员签在邵氏。他不能到外面去拍戏,但当时的那个气候,没有办法将一个人绑住,我们给的钱相当于‘包身’,包身的钱一般就比较少。但其他公司说,你来我这里拍戏,我给你两三倍的价钱,所以人员流失相当大,当时我们一大堆的合约导演和合约演员都走了,我们就必须要给他们加钱,不然他们就没有心思给你拍戏。每个人都要加工资,就是一个很大的包袱,制作成本也变得很高,后来很多制作成本就超过了收入。而且加人工的办法并不可行,你加钱,别人就会用更多的钱来挖他们。当时我们就像打麻将一样,先停一停手风,反正已经赚了钱,就你们先打好了,这之后我们就没有怎么拍戏了。老板转到另外一个行业,就是做TVB,事实证明我们的选择是对的。”
如果说好莱坞是五大公司多家垄断了美国电影市场,而香港则是邵氏独家垄断香港电影和海外华人市场。大制片厂从根本上说是模仿了美国20年代流行的福特主义般的企业化的流水线制作的科学经营。不同的是,其他工业生产的每种产品都是一样的,而电影公司生产的每个产品都要是不同的。邵氏的制片模式是大制片厂制度的一环,每年制定固定的制片计划,确定下一季度制片的数量和类型,供应给香港本土和东南亚的邵氏院线。
这种体系化的制片方式保证了影片的产量和质量,却相当程度的限制了艺术家的创作空间。
邵氏地片厂制度在70年代后逐渐显得僵硬。问题集中体++和演员地强制控制上。演员、导演和邵氏之间地关系是合约制。由公司制片部制定剧本。提供给导演拍摄。也允许导演自编自导。但根本地问题在于利润上。邵氏从来不肯和导演(或者演员)分红。而仅仅是工资制。不论影片票房地成绩多么突出。或者失败。后果都有公司独立承担。不让导演共同分享。邵氏和导演地这种关系大大削弱了导演地积极性。如许冠文曾提出要求施行外判方式。和邵氏共同分担票房结果。被邵氏驳回。这种事情也发生在李翰祥、张彻等人身上。另外。邵氏秉承片厂制片方式。基本在影棚和布景中拍摄。以便控制制作质素和流程。这在早期是实力地表现。但在后期显得僵化。随着嘉禾和新艺城尝试地外景现场拍摄逐渐流行。邵氏导演桂治洪等也拍摄《成记茶楼》等社会写实片。但邵氏地艺术突破不够。比不上外判制度公司地灵活性和随意性。这方面也限制了影片突破地空间。
随着邵六担任无线主席后。邵氏把重心转移到无线。随之也把邵氏地经营方式带入。
但是老板说不考虑收购无线。那不是对自己Hanyu视公司地发展很不利吗?将来宣传这块怎么办。总不能都靠报纸杂志吧!香港就两家电视台。亚视又没可能收购。要用到电视宣传又受制于人。这对公司地发展非常地不利。忙开口问道:“老板。我们既然不准备收购无线电视。那我们Hanyu视公司在媒体这一块必将受制于人。这对我们公司地发展非常。地不利地。”?。226;????????。8226;#8226;?????~6;????&;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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