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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已是不易,妄图带着江家更上一层楼,简直痴人说梦。”

“直到关帝庙里遇见了你,我的余生才又燃起了新的希望。”

“你未来的成就,就是我如今的希望。”

“但盼你有一天,称霸江湖,名垂千古。”

江半仙的脸上写着大大的“慈父”两个字,洪琪一时忍不住,又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他来到这陌生的古代,无亲无故,无德无能,竟能得到一个花甲老人的如此厚爱。

这个老人,如今被他害的这么惨,半生心血,将付东流,却依然在给他自信,给他鼓舞。

这份厚爱,说是他的再生父母,亦不过分。

洪琪蹲在地上,抱着江半仙干柴般的小腿,呜呜地哭了起来。

江半仙怜爱地轻抚着他的后脑勺,像是在逗弄他的小宠物金坚一般,道:“你还年轻,有的是前途。若江家躲不过这一劫,注定要迎接覆灭的命运,你一定不要热血上头,急着给我报仇,要么找个安全的地方,蛰伏下来,以图日后东山再起,要么就随了你的性子,隐姓埋名,做个普通人,平安地度过这一生。我在九泉之下,便也明目了。”

听到“九泉之下”这四个字,洪琪再也忍不住了,腾地一下子站来,指天发誓:“江家永远不会有被灭门的那一天,因为我是未来的江湖霸主,承天之命,不是那么容易被打败的!只要我活着一天,必定会尽我所能,回护您老人家的周全。”

江半仙听完,也很是感动,不住地点头,然后笑眯眯地问:“这么有信心啊,是不是突然想到什么法子,能让拾柴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快速成长壮大起来?”

“没有!”

此刻,洪琪的心脏跳的很快,回答也超级干脆。

第五十二章 帮主信物

乱世枭雄,是江半仙灌输到洪琪脑子里的一个模糊概念。

不知道为什么,离开江家以后,洪琪总觉的哪里不对。

从前,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别人帮他揽的活儿,像什么挑粪啊,抬花轿啊,他都懒得伸伸胳膊,动动腿儿,只想着能有两个冷馍馍吃,便是一天好日子。

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的外在依然平凡,平凡到不能再平凡,内在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的骨骼,比半年前强健了许多,能打人,能伤人,如果他愿意,杀个把人也是不成问题的。

他的思想,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在刚刚。

方才,江半仙鼓励的眼神与他视死如归的气概,给了洪琪极大的震撼。

人生匆匆,不过数十载,他死后重生,已比旁人幸运许多。

这借来的寿数,这一生究竟该怎么活?他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轰轰烈烈,起起伏伏,浑浑噩噩,庸庸碌碌,bb不断在脑中闪回。

恍然间,初中时候学写议论文,曾倒背如流的一段话浮现脑海: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伟人活一天的意义,那肯定是要相当于普通人的数天。

要不怎么说,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他想通了,他才不要做什么江湖一哥,古语云:枪打出头鸟,擒贼先擒王。

想那勾践身边的陶朱公,刘邦身边的张子房,也曾跃马横刀,也曾活过爱过,青史留名不肖提,得保善终才是真赢家。

尤其是那陶朱公,四海为家,西施为伴,浮云半生,半生逍遥。

他想好了,他要做就做陶朱公,陪着勾践夺天下,完后,卸下戎装,拨起算盘,去找那剩下的半截人生。

找到他的包子西施,带上他的包子西施,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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